1733    

涅槃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因為它是不生不死的。涅槃是遠離塵世的永恆幸福,不是那些沉迷於世間感官欲樂的人,所能理解與體驗得到的;涅槃是由寧靜中獲得,它是佛教徒的終極目標。甚麼是涅槃?要知道涅槃是甚麼並不容易,要知道涅槃不是甚麼,反而容易得多了。涅槃不是空洞的寂滅;否則,佛陀離開家庭、王國以及四十五年的弘法生涯──整個都是空洞無意義的。
涅槃不是極樂世界,佛陀入滅後的幾個世紀,有些佛教徒把涅槃形容成極樂世界。他們將涅槃與外道的天堂劃上等號,是為了吸引資質較差的信徒和堅定他們的信仰。結果涅槃被變成一個很美好的地方;在那裡的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每一個人都能獲得永生和永恆的幸福。這種論調非常動聽也非常的吸引人,可是這並非佛陀原本所介紹的涅槃。佛陀住世時,並沒有完全否定早期婆羅門教所嚮往的天堂觀;但是,佛陀知道重生於天界或梵天界,還是一樣免除不了生死輪迴,要獲得解脫必須超越它們。佛陀所證悟的涅槃,是完全超越天界和梵天界的。

 

此一境界,非地、非水、非火、非風;非無窮空間、非無限意識、非空無一物、非 非想非非想;非此世、非彼世、非此、彼二世、非日月之界。緣生不再,變化不起,綿延終止、無成無毀。既非定住,亦非行住,無憑無依。眾苦於此盡滅,凡入於清涼寂靜者,無所羈絆,欣喜無限。言語不足以狀其妙,思想不足以范其美;一切思辯理性的途徑皆幻化於無形。

 

經藏 增支部 第8 伍波薩他經 Uposathasuttam 

諸比庫,又猶如無論世間之眾流注入大海,以及空中降雨,大海也不會因此而覺得不足或充滿。正是如此,諸比庫,即使眾多比庫於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涅槃界也不會因此而覺得不足或充滿。諸比庫,以即使眾多比庫於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涅槃界也不會因此而覺得不足或充滿故,諸比庫,這是於此法、律中的第五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之後,比庫們喜歡於此法、律。

 

 「涅槃界也不會因此而覺得不足或充滿」:即使在沒有佛陀出世的無數劫中沒有一個有情能夠般涅槃,其時也不能說「涅槃界虛空」;即使有佛的時期一個接一個地到來,乃至有無數的有情證得不死(即涅槃),其時也不能說「涅槃界已充滿」。

 

修學佛法最後的歸趣在求證涅槃,那麼學佛修行的人,當要徹底明白它,不可輕易忽略它。涅槃是學佛修行最後的歸趣,不用說它當然是個無法估價的聖果。

 誤認為涅槃是修學佛法者死亡的別名,這是根本錯誤的!要知道涅槃,乃諸佛聖者所同證的聖果,是由歷劫辛苦,積累一切巴拉密所換來的代價。 

 

涅槃被稱為出世間以及是由四道智者所證得。它是道與果的所緣,被稱為涅槃是因為它離去渴愛這一個糾纏物。

 

在詞源學方面,巴利文Nibbāna是源自動詞nibbāti,意為『被吹滅』或『被熄滅』。因此它是表示熄滅了世間的貪、嗔、癡之火。諸巴利論師較喜歡解釋它為渴愛的糾纏(vāna)的不存在或離去(nikkhantatta)。只要人們還受到渴愛的糾纏,他們還被綁在生死輪迴裏(saṃsāra);但在滅盡一切渴愛時,人們即會證悟涅槃,解脫生死輪迴。

 

 

分類  

 

依自性涅槃只有一種。依分別的根據則成兩種:有餘涅槃界與無餘涅槃界。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種:空、無相、無願。

 

◾涅槃是一個不能再分解的究竟法。它是完全出世間的,而只有一個自性,那就是完全超越有為世間的無為不死界。

 

依分別的根據則成兩種;該分別的根據是體驗它的五蘊是否還存在。

 

◾阿拉漢所體驗的涅槃界名為「有餘涅槃界」(sa-upādisesa-nibbānadhātu),因為雖然一切煩惱已滅盡,但由於過去執取所產生的諸蘊還存在。在註疏裏也被稱為「煩惱之滅盡」(kilesa-parinibbāna)。

 

◾在阿拉漢死時所證得的涅槃界名為「無餘涅槃界」(anupādisesa-nibbānadhātu),因為五蘊已完全被舍棄,不再後有。在註疏裏也被稱為「諸蘊之滅盡」(khandha-parinibbāna)。

 

 

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種:

 

◾涅槃被稱為空(suñña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也因為它毫無一切有為法;

 

◾被稱為無相(animit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之相,也因為它毫無一切有為法之相;

 

◾被稱為無願(appaṇihi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的渴望,也因為它毫無渴愛之欲。

 

 

特點  

 

涅槃只能被親身自證的聖者們完全理解。尚未證悟涅槃的人們至少應當知道它的三個特點。

 

◾涅槃是常,即「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的,是無條件的存在。

 

◾涅槃是樂,即由於此處無諸苦。

 

◾涅槃無我,就是指涅槃不為我所有、不是我、不是我的自我、在我裡面沒有涅槃,在涅槃裏也沒有我。「入滅」、「般涅槃」、「取涅槃」不能理解為進入了某個被稱為涅槃的地方或境界。涅槃並無來、去、進、出這些概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南傳上座部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