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學佛”的人經常會把“消業”、“消業障”等口號掛在嘴邊,到底造下的業可不可以被消除呢?答案是:不能!業一旦被造下,是無法被消除的,除非是在般涅槃的時候。有人又會問:巴利三藏有沒有講到消業呢?答案是:有!但它並非佛陀的教法,只有裸體外道耆那教才注重消除業障。

在《中部·天池經Devadaha sutta》裡,佛陀指出這些外道認為:“‘任何人所體驗的樂、苦或不樂不苦,一切都是因為過去所造[之業]。如是諸宿業能通過苦行消除,不作新業,則於未來不起作用。於未來不起作用則業滅,業滅則苦滅,苦滅則受滅,受滅則一切苦滅盡。’諸比庫,持這種見者是尼甘陀。”(M.3.1)

耆那教的教義有兩個特點:

一、認為今生所有的果報都是過去造作的,這是宿命論。

二、宿業可以消除,消除的方法是苦行。

所以,耆那教的修行方法主要是消除宿業,不造新業。通過苦行消除宿業,通過克制不造新業,等到所有宿業被消盡,苦就滅盡;苦滅盡了,就可以解脫輪迴。

很清楚:消業不是佛陀的教導,而是裸體外道耆那教的教義。

古代印度在教義上非常相似的宗教是佛教與耆那教。然而,兩者在修行解脫論方面的最大區別是,佛教致力於斷除煩惱,而耆那教則致力於消除宿業。佛陀的教法並不相信宿業可以被消除,也沒有所謂“消業”的教導。

值得注意的是,佛陀將近80歲那年,他的親族釋迦族遭到維毒噠跋王滅絕性的屠殺。然而,佛陀得知此消息後並沒有前去為他的親族舉行諸如消災、滅罪之類的儀式。當釋迦族慘遭屠殺後,佛陀也沒有親自前去或者派弟子前去舉行諸如超度亡靈之類的儀式。

是否佛陀在世時還沒有這類儀式呢?有的,但那是婆羅門教的信仰,舉行這類儀式也是婆羅門教祭司們的職業與佛教無關。到底這些外道的信仰和儀式是何時混雜進佛教中來的,則並非討論的範圍。

從佛陀的十二種惡餘報可以看出,佛陀每次遭受惡報的時候,他既沒有去燒香、求神、拜佛、拜懺或、做大禮拜,也沒有請“和尚”來念經、持咒、摸頂、加持、消災或是請婆羅門祭司來做祭祀、火供等以消除業障。

在整套巴利三藏及其義註中,也無法找到佛陀以及一切聖弟子有任何關於“消業”言行的記載,甚至連消業的觀念都沒有。

反而,佛陀曾這樣強調:ßNa hi kammaü vinassati.û業實無法消!(Ap.1.39.85)

想要讓過去所造作之業不再起作用,只應該致力於修行戒、定、慧,斷除煩惱。煩惱斷盡了,在這一堆身心五蘊完全滅盡的時候,也就是“蘊般涅槃” (khandha parinibbàna)時,過去所造作的善或不善之業都成為無效業(ahosi kamma),其時,業才可以說完全的被消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南傳上座部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