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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巴拉密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願意捨棄自己本身和所擁有的身外物給他人的捨思。在此應當知道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是每一個巴拉密必須具備的優越素質,因為在諸菩薩心流中生起的布施等巴拉密時常都具備了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即是此二法令它們成為巴拉密。

布施巴拉密的特相是捨棄;

作用是消滅對可供布施之物的執著;

現起是不執著,或是獲得財富與投生善界;

近因是可供布施之物。

應該如此省察布施巴拉密:「私人財物如地、金、銀、牛、水牛與男女奴僕等和自己的妻兒將為執著的主人帶來災害,因為這些是五欲的目標,許多人都在垂涎它(他)們;它(他)們會被(水、火、王、賊和敵人)五敵所搶或消滅;它(他)們導致爭吵;它(他)們是不實在的;為了爭取與保護它(他)們則必須騷擾或侵襲他人;失去它(他)們則會帶來極度的痛苦;由於執著而滿懷自私的人死後則很可能投生惡道。因此財物與妻兒為物主帶來多種傷害,給掉與捨棄他們是唯一開脫至快樂的途徑。所以人們應勤於捨棄它(他)們。」

再者,當乞求者來討東西時,菩薩應如此省察:「他是我親近的朋友,向我吐露自己的秘密;他是我的導師,正在向我指示:『在死時你必須捨棄一切,連自己的財物也帶不去。』他是在把我的財物帶往安全處的好朋友,帶離這有如被死亡之火焚燒的火宅的世間。他就有如一個絕妙的藏寶室,可好好的保存我的財物,以免被燒毀;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通過給予我布施的機會,他已在幫我獲取最傑出與艱難的成就,即是佛地。」

他也應該如此省察:「這人在給我行至善的機會,我不可錯失此良機。」「生命終有結束的一天,我應該不求而給,何況人家親自求我。」「強烈傾向於布施的菩薩四處尋找欲接受布施之人,而現在由於我的福報,竟然有乞求者親自來接受我的布施。」「雖然接受財物的是受者,然而我才是真正的受惠者。」「我應利益眾生如利益我自己。」「若無人來接受我的布施,我怎麼能夠修習布施巴拉密?」「我應該只為了給予乞求者而賺取與累積財物。」「何時他們才能不請自來地給予我機會行布施?」「我如何才能親切地對待受者,而他們又如何才能和我變得友善?」「如何才能在布施之時與之後充滿喜悅?」「如何才能使受者到來?」「又如何培育傾向於布施?」「如何才能獲知他們的心思,而無須請教地提供他們所需要之物?」「當我有東西可布施,而又有人願意接受時,若我沒有布施的話,那將是我極大的錯誤與損失。」「如何才能布施我的生命與肢體給予乞求它們的人?」

他應該通過以下的省察激起能夠毫無顧慮地布施之心:「有如回力棒飛回投擲者一般,善報也同樣地回到不祈求回報的施者。」當受施者是親近的人時,他愉快地想:「親近的人來向我討東西。」若受施者是中立無愛憎的人,他愉快地想:「做了布施之後,我將獲得他的友情。」若受施者是個厭惡的人時,他特別愉快地想:「我的敵人來向我討東西,布施之後,他將成為我親近的朋友。」因此他必須如同對待親近的人一樣,具有慈悲心地布施給中立與厭惡的人。

若發心修菩薩道者發現由於長久以來受到貪欲的影響,而對某物起了執著,他應該省察:「在發願時你不是說願意奉獻自己的生命及所修得的善業以援助眾生的嗎?執著身外物就有如大象在沖涼 [1] ,因此你不該執著任何東西,就有如一棵可作藥的樹,需要根的人可以取走它的根;任何需要樹皮、枝幹、木心、葉、花、果的人皆可任取所需。雖然被摘取了根、皮等,藥樹不會因此而受影響,不會想:『他們奪取了我的東西。』菩薩也應該如此省察:「為眾生之福利而極力奮鬥的我,即使對非常微小的壞念頭都不可放縱,而應善用這充滿痛苦不淨的身體。內在與外在的四大皆逃不過壞滅,內外的四大根本沒有甚麼差別。在無此差別之下,若執著於身體而想:『這是我的,這就是我,這是我自己』,這只是愚痴的展現。因此,有如對身外物一般,我無須顧慮自己的手、腳、眼、肉和血,而應準備好捨棄全身地想:『讓任何需要那一部分的人取走它吧!』」

當如此地省察時,他不再對自己的生命與肢體有任何顧慮,而肯為了覺悟捨棄它們,因此他的身、語、意就很容易得到淨化與提昇。菩薩如此淨化自己的身、語、意業之 後,即擁有了分辨善惡的智慧,因此,他成為一個真正能夠給予眾生越來越多財施、無畏施與法施的人。

這是菩薩省察布施巴拉密的方法。

菩薩不單只是省察如何成就布施巴拉密,而是肯定也會付諸實行。當我們的菩薩是維山達拉王時,他把自己親生的兒女布施給一個很壞的婆羅門,也把妻子布施給化為婆羅門的帝釋天王。我們的菩薩不單只是把屬於身外物的親愛的妻子、兒女拿去布施,他也把自己的生命布施給其他眾生。在其中一個過去世,我們的菩薩是個王子。有一天他去到森林時看到餓得快死的母老虎及牠的三隻小老虎。當時那王子的心中生起了極強的悲心。為了救牠們,他爬上懸崖跳下來,把自己的身體作為食物布施給牠們。這是一種至上的布施。當我們的菩薩是動物時,他也能夠實行這種布施。有一次我們的菩薩是隻野兔子時,牠很喜悅地跳上由化為婆羅門的帝釋天王所起的火堆,想要把自己的身體作為食物布施給他。

在此,有一點需要考慮的是:是否有必要修習布施

巴拉密?在《相應部‧俱偈品》中有一首偈:“Sile patitthaya naro sapabbo…”──「具戒有慧人……」在此偈中,佛陀解說若某人投生時三因具足 [2] ,而且慧根又已成熟,他只要勤修戒、定、慧,就能解開欲愛之網結。在此佛陀只提及戒、定、慧三學,他對修習布施甚至些許的暗示也沒有。

同時,整部《清淨道論》即是註釋《相應部‧俱偈品》上述偈文的論著,但在其中卻完全沒有提及布施巴拉密。而且導向涅槃的八聖道只有戒、定、慧之道,而無布施之道。因此,有些人誤以為佛陀認為布施並非要素,是無助於證悟涅槃的,反而是造成不斷在輪迴中生死的因素,因此不應該修習布施。

關於上述《相應部‧俱偈品》一偈,我們應該瞭解它的真正含意如下:佛陀教此偈的對象是上等根器的人,他們有能力在這一生精進修行至證悟阿拉漢果,完全斷除一切煩惱,而不會再有來生。若這類具有上等根器的人為了證悟阿拉漢果而真正地在這一生精進修行,由於他的精進力,他將成為阿拉漢,已經沒有再生的需要。布施的業力能製造新生命與新的福報。在這一生已斷除生死輪迴之人將不會再有來生。由於已經沒有新生命去享用布施的福報,因此對他來說,布施並非是必要的。這就是為何在《相應部》的這部經裡,佛陀為了上等根器之人的利益,而著重於解說戒定慧,因為以斷除煩惱為目標時,三學是比布施來得更重要的。佛陀根本不曾說過不應該修習布施巴拉密。

在這一生裡沒有成為阿拉漢的人必須繼續在輪迴裡生死。在輪迴時,若他們在今世沒有行布施,他們將難以投生到好的地方。即使他們得以投生到善道,他們將缺少財物而難以行善。(你可能會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投入於修習戒、定、慧,但是卻是易說難行。事實上,只有在過去世布施的善報支持之下,才能成功地修習戒、定、慧三學。)因此,修習布施對於還必須在娑婆世界裡輪迴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漫長的旅途上,只有具備了充足的旅費,即布施,我們才能到達美好的終點。在此,由於過去的布施之善報而擁有了財物,我們才能如願地投入於修善。

在娑婆世界裡的眾多旅人當中,菩薩是最偉大的人物。在被授記之後,菩薩必須繼續以至少四阿僧祗劫與十萬大劫的時間來圓滿諸巴拉密,以證悟一切知智。因此,對於這位在漫長娑婆旅途上的偉大旅客,即菩薩,布施巴拉密是非常重要的。在巴利文經典中的《佛種姓經》經文裡,布施巴拉密的修持佔了主要的地位。

因此,上述《相應部》裡的經文的對象是具有證悟阿拉漢果的成熟因緣之人。對於巴拉密還未圓滿之人,他們不應說布施巴拉密並非重要因素。

有些人問:只修習布施巴拉密是否能夠證得涅槃。這問題可以如此回答:若只修習一個巴拉密,無論是布施、或持戒、或禪定,皆不可能證得涅槃。因為只修習布施即表示沒有持戒與禪定。同樣地,只修習禪定即表示沒有持戒與布施的助力。當不以持戒來攝受自己,人們將易於造惡。若有此惡習之人嘗試去修禪,他將只是白費氣力。這就好像把一粒好的種子放在燒得火紅的鐵鍋裡,它將不可能發芽,而只會被燒成灰。因此,「只修習布施」是不正確的。

《佛種姓經》中的布施一章很清楚地提到布施時不可分別受者為上中下等。根據這一段經文,有分別心地選擇受者來做布施是不當與不必要的。

但是,在《中部‧後分五十經篇‧施分別經》裡,佛陀列出七種僧伽施和十四種個人施。這部經裡指出,關於布施給一位受者的個人施,其善業將根據受者而有所差別,最低為動物,依次增加至最高的佛陀。至於僧伽施,善業最強的則是供養以佛為首的僧團。

《餓鬼事‧安古羅鬼經》提到兩位天神;當佛陀坐在三十三天帝釋天王的座位上開示《阿毗達摩論》時,有兩位天神──因陀卡(Indaka)和安古羅(Ankura)到來聽佛說法。每當有上等的天神到來聽法時,安古羅就必須讓位,如此他退後至距離佛陀十由旬之地。

但是因陀卡安然坐在原位而不須退讓。它的原因是:在人類的壽命是一萬歲時,安古羅是一位很富有的人。在那一生中,他每天都布施食物給許多的普通人。其煮食之地長達十二由旬。由於這些善業,他得以投生為天神。然而因陀卡只是供養阿那律尊者一湯匙的飯即得以投生為天神。

雖然因陀卡只是布施一湯匙的飯而已,但是由於受者是阿拉漢,因此善業也非常大與聖潔,由於他是上等的天神,因此他不需要讓位。反之,雖然安古羅在一段非常長的時期裡做了大量的布施,但是由於受者皆是一般的普通人,因此,他所獲得的福報並非上等。所以每當有上等的天神到來時,他就必須讓位退後。因此在巴利文經典裡有一個訓誡:“viceyya danam databbam yatha dinnam mahapphalam.”,意即:「每當做布施時,應選擇會帶來最大的福報之人為受者。」

從這點看來,在巴利文經典之中,《佛種姓經》和《施分別經》等好像有矛盾。但若瞭解到《施分別經》的對象是普通人與天神,而《佛種姓經》是專為欲證悟一切知智或佛智的菩薩道行者所講的,那麼,這矛盾即得以解開。菩薩必須布施給任何到來的受者,毫不分別他們為上中下等之人。他不需要想:「這是下等受者,若布施給他,我將只會獲得下等的佛智。這是中等的受者,若布施給他,我將只會獲得中等的佛智。」因此,對傾向於證悟一切知智的菩薩,無分別心地布施予一切到來的受者已是一種慣常的修習。反之,普通人與天神修布施的目的是獲取所喜愛的世俗之樂,因此他們很自然地選擇最好的受者為布施的對象。

結論是:以菩薩為對象的《佛種姓經》和以普通人與天神為對象的《施分別經》等其他經典之間是沒有矛盾的。

 

[1] 其他的動物沖涼是為了清洗身體。但是大象沖涼並不是為了清洗身體,而只是為了踩踏蓮花。大象沖涼是無用的,執著於身外物也是毫無結果的,它不會帶來佛果的利益。

[2] 三因結生心是指在結生那一剎那的心具足了無貪、無瞋與無痴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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