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入雨安居(vassàvàso)
緬甸、泰國等南傳上座部佛教國家和印度一樣,一年可以分為三個季節:熱季、雨季和涼季。在雨季的四個月當中,佛陀規定僧人在其中的三個月期間應停止到處雲遊參學,安住在一固定的住所過雨安居並精進地禪修。
雨安居可以分為“前安居”和“後安居”兩種,皆為期三個月。前安居的時間在每年國曆7月月圓日翌日至10月的月圓日(約相當於中國農曆的六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後安居則再推遲一個月。
在入雨安居的第一天,住在同一寺院的所有比庫和沙馬內拉皆齊集於界場,決意將在雨季的三個月期間安居本寺,度過雨季,勤修止觀。在宣布寺院的範圍(寺界)之後,所有比庫皆按照瓦薩的順序,一位接一位的念[1]下面的決意文:
Imasmiü vihàre imaü temàsaü vassaü upemi.
Imasmiü vihàre imaü temàsaü vassaü upemi.
Imasmiü vihàre imaü temàsaü vassaü upemi.
我於此寺院過三個月的雨安居。
我於此寺院過三個月的雨安居。
我於此寺院過三個月的雨安居。
每當一位比庫作決意後,其餘的比庫皆隨喜: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1] 若僧團人數眾多,也可同瓦薩者一起念。下面的自恣和隨喜咖提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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