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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6-1:修習入出息念(ànàpànassati)但無法見到禪相的禪修者如何檢查自己的身心,以使他的修行能提升並證得禪那?換言之,禪相的出現需要哪些條件?

答 6-1:無論哪一種業處,持續修行都是必要的。對於入出息念,不論任何身體姿勢,都應正念於呼吸,並以恭敬心這樣做。無論行、立、坐,都不要注意其它物件, 只應覺知呼吸。儘量停止胡思亂想,停止交談。如果你如此持續不斷地努力,專注力將會慢慢增長。只有深厚、強有力的專注力才能產生禪相。沒有禪相,尤其是似相,禪修者是不可能證得禪那的,因為入出息禪那的所緣是入出息似相。

 

問 6-2:坐的姿勢會影響初學者專注和進入禪那的能力嗎?有些禪修者坐在凳子上禪修,他們能否進入禪那?

答 6-2:對於初學者而言,坐姿是最好的。但對於那些在入出息念(ànàpànassati)方面有足夠巴拉密的人,能夠以任何姿勢進入禪那,善巧的禪修者也能以任何姿勢入禪。因此他們能坐在凳子或椅子上進入禪那。

沙利子尊者和蘇菩帝(Subhåti)尊者即是很好的例子。沙利子尊者精通滅定(nirodhasamàpatti)。325當他入村托缽之時,都會在接受供養之前,在每一戶人家的門口入滅定,只有從滅定出定之後,他才接受供養。這是他的習慣。蘇菩帝尊者則精通慈心禪那,他會在接受供養之前,在每一戶人家的門口入慈心禪,從慈心禪出定之後再接受供養。他們為甚麼這麼做呢?他們希望讓施主獲得最大的利益。他們瞭解他們這樣做,無量和殊勝的善業將在施主的心路中產生。他們出於對施主的慈愛,才想這麼做。因此,他們能夠以站姿入定。對於入出息念,你也可以如此理解。

325關於此定,詳見問答5-1,p.267。

 

問 6-3:入出息第四禪的對象是甚麼?如果第四禪已經沒有呼吸,那麼還有禪相嗎?

答 6-3:入出息第四禪雖然沒有入出息,但仍有似相。入出息似相產生於普通、自然的呼吸,因此所緣仍然是入出息(assàsa-passàsa)。見《清淨之道》複註的解釋。326

326對於這種情況,依於普通、自然的呼吸而產生的入出息似相也稱為入出息(assàsa-passàsa)。(Assàsa-passàsa nissàya uppannanimittam-

pettha assàsa-passàsa sàma¤¤ameva vutta§.)(Vm.ò.215)

 

問 6-4:禪修者能否直接從入出息念進入無色禪(aråpa-jhàna-samàpatti)或者轉修慈心禪?

答 6-4:禪修者不能直接從入出息第四禪進入無色禪。為甚麼?無色定,尤其是空無邊處禪(âkàsàna¤càyatana jhàna)是通過去除遍相而成就的。去除遍相並專注於剩下的空間(àkàsa)之後,空無邊處禪的所緣才會顯現。當禪修者見到該空間時,必須逐漸擴大它,當它擴展到各個方向之時,遍相將會消失。禪修者必須進一步擴大該空間直至無邊宇宙,這就是空無邊處禪的所緣;而它本身(禪心)又是識無邊處禪(Vi¤¤àõa¤càyatana jhàna)的所緣。而空無邊處禪心的不存在是無所有處禪(âki¤ca¤¤àyatana jhàna)的所緣,無所有處禪心又是非想非非想處禪(Nevasa¤¤ànàsa¤¤àyatana jhàna)的所緣。因此,四無色禪都基於遍禪的第四禪及其所緣。不移除遍相,則無法證得無色禪。因此,如果禪修者修入出息念達到第四禪之後,接著想證得無色定,他應先修習十遍(限定虛空遍除外)327之一達到第四禪。只有這樣,他才能進入無色定。328

如果想從入出息第四禪轉修慈心(mettàbhàvanà),他可以這麼做,沒問題。他必須以入出息第四禪之光來照見作為慈心所緣的那個人。如果他的光不夠強,可能會有一點問題,但這種情況較少見。如果證得遍禪的第四禪之後,尤其是白遍第四禪,他可能很快成就慈心禪那。因此,在教導慈心之前,我們會先教導修習白遍。329 

327相關內容見註腳112,p.113。

328關於如何修習無色禪,詳見p.112及隨後內容。

329相關細節見問答2-2,p.119。

 

問 6-5:如何才能決定(選擇)自己死亡的時間?

答 6-5:如果你已修習入出息念(ànàpànasati)達到阿拉漢道,你能知道般涅槃的準確時間。《清淨之道》提到一位在經行時般涅槃的大長老。330他先在經行道上劃一條線,然後告訴他的同伴比庫們,他將在抵達那條線時般涅槃,結果如他所言精確地發生。對於非阿拉漢,如果他們已修過緣起(pañiccasamuppàda),辨識過去、現在 和未來的因果關係,也能知道他們的壽限,但無法像剛才提到的大長老那樣準確。他們無法知道精確的時間,可能只知道死亡的大概時間。

但是這些人並非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死亡並般涅槃,而是遵循業果法則。沙利子尊者曾誦出一首偈:331ßNàbhinandàmi maraõa§, nàbhinandàmi jãvita§; kàla¤ca pañikaïkhàmi, nibbisa§ bhatako yathà.û“我不喜歡死,我不喜歡生,我等待時間,如吏待薪水。”

在決定死亡的時間死亡稱為“決意死(adhimutti- maraõa)”,這通常只有巴拉密成熟的菩薩才能做到。他們為甚麼要這麼做呢?當他們投生天界時,在那裡沒有機會培育巴拉密,他們不想浪費時間,因此有時決意死亡並投生到人間,以累積巴拉密。

330《清淨之道·入出息念論ânàpànassati Kathà》(Vm.238)

331《長老偈·沙利子長老偈Sàriputtattheragàthà》(Thg.1002)

 

問 6-6:若有一天我們因為意外而死,例如:空難,我們的心在那時能否“離開”身體,以便不受到任何身體的痛苦?如何才能辦到?禪修者在那時能否憑藉修行的力量而無畏、自在?這需要甚麼程度的禪定?

答 6-6:要求禪定的程度是神通(iddhividha abhi¤¤à)的力量,你可以用這些神通力逃脫危險。但如果你的不善業已經成熟並產生惡報時,則無法逃脫。你應記得馬哈摩嘎藍那尊者的例子,他專精於神通,但在不善業成熟的那一天,他無法進入禪那。這並非因為煩惱或蓋障,只是因為已經成熟的不善業,因此強盜們才能將他的骨頭打得像米粒一般碎。332強盜們以為他已經死了才離開,而那時他才能再次進入禪那,並恢復他的神通力。他決意(adhiññhàna)他的身體復原如初,並前去請求佛陀准許他般涅槃。之後,他回到咖拉西拉(Kalasãla)寺,並於其 處般涅槃。他那成熟的不善業先產生果報,過後其力量消失,只有那時他才能恢復神通力。

因此,如果你並沒有將要成熟的不善業,並擁有神通力,你可以從空難中逃脫。但是普通的禪定和觀智並不能使你免遭此類災難。事實上,我們可以說一個人之所以會遇到這些災難,可能就是他的不善業將要成熟。心無法離開身體,因為心必須依靠六處之一才能生起。六處即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和心處。這六處即是你的身體。在人世間,心識離開依處則無法生起。所以心無法離開身體。333

然而,如果你擁有禪那,我們建議你在危險來臨之際迅速進入禪那。這意味你需要完全熟練入禪自在。如果你能在危險來臨之際入禪,這種善業也許能挽救你, 但我們卻不能說一定會這樣。如果死亡的時刻在禪那中,你將能投生到梵天界。

如果你精於修觀,那麼在危險來臨之時你應修觀。你應辨識諸行法(saïkhàradhamma)的無常(anicca)、苦(dukkha)、無我(anatta)的本質。如果你能在死亡發生之前透徹地修觀,你可能證悟某一聖道(magga)與聖果(phala),並在死後投生善趣。如果你能證悟阿拉漢,則將般涅槃。然而,如果你既沒有神通、沒有禪那,也沒有能力修觀,你仍然有可能憑藉善業逃脫危難。如果你擁有足夠強的能確保你長壽的善業,你仍有機會倖免於難,正如馬哈迦那格(Mahàjanaka)菩薩一般。在一次船難中,他是唯一的倖存者。在大海中奮力遊了七天七夜之後,最終一位天人救了他。 

332詳見問答5-7,p.278。

333關於身心(名色)的相互依存關係,見p.23。 

 

問 6-7 : 證悟道果的聖者(ariya) 不會再退回為凡夫(puthujjana),這是正性定律(sammatta niyàma)。同樣地,獲得授記的人不可能放棄菩薩道,這也是正性定律。但佛陀又宣稱一切法無常334,這些定律符合無常法則嗎?

答 6-7:在此你要瞭解甚麼是定律,甚麼是恒常。根據業果法則,不善業(akusalakamma)產生惡報,善業(kusala-kamma)產生善報,這是業的定律(kammaniyàma)。這是否意味善業和不善業是恒常(nicca)呢?請考慮這點。

假如善業是恒常的,那麼請思惟:現在你正在聽聞關於佛陀所教導的阿毗達摩,這稱為聞法善業(Dhamma- sàvana kusalakamma)。它是恒常的嗎?請考慮這點。

假如它是恒常的,那麼終此一生,你將只會有這一種業,沒有其它業。你瞭解嗎?善業產生善報,不善業產生惡報,這是自然法則,但這並不意味著業是恒常的。善思(kusalacetanà)和不善思(akusalacetanà)是業,它們一生起即刻滅去。它們是無常的,這是它們的本質。但是業力──能產生業果的潛能──仍存在於名色流中。

假設這裡有一棵芒果樹,現在樹上沒有結果,但終有一天它會結果,這是自然法則。你可以說能產生果實的潛能存在於樹中。那個潛能是甚麼?如果研究它的樹葉、樹枝、樹皮和樹幹,我們找不到它,但這並不意味著它不存在,因為有一天這棵樹會結果。同樣地,我們不能說善業和不善業是恒常的,我們說業力以一種潛能的方式存在於名色流中,並且有一天,當此業力成熟時, 便會產生它的果報。

現在讓我們來討論正性定律(sammatta niyàma)。我們說道法和果法屬於正性定律,但我們並不能說它們是恒常(nicca)的,它們也是無常(anicca)的,但道智的潛能存於證悟道、果和涅槃之人的名色流中。這種潛能的存在是因為正性定律,並且有定律的結果。例如:入流道(Sotàpatti magga)的潛能能產生入流果(Sotàpatti phala),同時也是越來越高的果位的助緣。但它不會產生較低的果位,這也是定律。

在此你應考慮這點:證悟阿拉漢並不容易,你必須付出極大的精進來修行,同時堅強的毅力也是必要的。例如,果德瑪菩薩在他的最後一生中,非常精進地修行了六年,後來證悟與一切知智(Sabba¤¤uta-¤àõa)相應的阿拉漢果,你可以想像這有多艱難。335 因此,假如歷經無數磨難而證悟阿拉漢之後,他再退回為凡夫(puthujjana),那麼修行的成果何在?你應仔細考慮這一點。

關於這一點,我們來看看菩薩在甚麼條件下才能獲得授記。336

ßManussatta§ liïgasampatti, hetu satthàradassana§; Pabbajjà guõasampatti, adhikàro ca chandatà;Aññhadhammasamodhànà abhinãhàro samijjhati.û

他只有在具足以下八項條件之時才能獲得授記:

1)Manussatta§:他是人;

2)Liïgasampatti:他是男人;

3)Hetu(因或根):他擁有足夠的巴拉密,能夠在聽 聞佛陀誦出一首關於四聖諦的簡短偈頌時即證悟阿拉漢。意即他必須已透徹地修觀並達到行捨智(Saïkhàrupekkhà-¤àõa)。

4)Satthàradassana§(親見導師):他遇見一位佛陀。

5)Pabbajjà(出家):他出家為隱士或比庫,並對業果法則擁有堅定不移的信心。

6)Guõasampatti (功德成就):他已成就八定(samàpatti)和五種世間神通(abhi¤¤àõa)。

7)Adhikàro(增上行):他擁有足夠的巴拉密以獲得佛陀的授記。這意味著他必須在過去生中曾修行證悟一切知智(Sabba¤¤uta-¤àõa)所需的巴拉密。換言之,他必須在過去佛的教法時期,曾播種一切知智的明(vijjà)與行(caraõa)的種子。根據《亞壽塔拉本行Yasodharà Apadàna》,未來的悉達多太子曾在數千萬尊佛之前發願(未來的亞壽塔拉公主則為他發願)證悟一切知智,並在那些佛陀的指導下累積所有的巴拉密。他累積巴拉密的其中一種方式是以身為橋,讓燃燈佛(Dãpaïkara Buddha)和十萬位比庫踏過,儘管他清楚這樣將會喪失自己的生命。

8)Chandata(意欲):他擁有足夠強烈的證悟一切知智的意欲。此意欲有多強呢?假使整個輪圍世界充滿燃燒著的火炭,有人告訴他,從世界的這一頭走過這燃燒著的火炭到達另一頭,他就能證悟一切知智,他將毫不猶豫地走過這燃燒著的火炭。現在我問你:你會走過這燃燒著的火炭嗎?且不說整個輪圍世界,假如只是從臺灣到帕奧遍滿燃燒著的火炭,你會走過它們嗎?假如確實能以這種方式證悟一切知智,菩薩必將走過這燃燒著的火炭。這就是他對一切知智的強烈意欲。

如果一名菩薩具足這八項條件,他必將獲得佛陀的授記。我們的果德瑪菩薩在燃燈佛時代是一位名叫善慧(Sumedha)的隱士,他具備了這八項素質,因此獲得燃燈佛的授記:337

“ 你將在四個不可數(asaïkhyeyya) 又十萬大劫(kappa)後證悟一切知智,名為果德瑪。”

授記是“必定的”意味著甚麼呢?授記是因為它不可改變,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是恒常的。燃燈佛的名色法是無常的,善慧的名色法也是無常的,這是事實。只要菩薩尚未證悟一切知智,此業力,尤其是他的巴拉密的業力不會消失。燃燈佛的話即他的授記也不會改變,不可能虛假。假如那些話會改變,則授記就不是真的。那麼將會產生另外的問題,即佛陀會說虛妄語。佛陀只有看到上述八項條件同時具足,才會給予授記。例如:一名經驗豐富的農夫在見到一株各種條件都具備的香蕉樹時,會告訴你這株香蕉樹將在四個月之後結果。為甚麼?因為他精通農業,並見到樹上長出的花和細葉。同樣地,當一個人同時具備這八項條件,佛陀能夠看到他將證悟一切知智之果,因此才給予他授記。

在燃燈佛時期,我們的果德瑪菩薩叫善慧隱士, 還是一位凡夫(puthujjana)。作為悉達多太子,他在證悟之前仍然是一位凡夫;只有在證悟之後,他才成為果德瑪佛陀。在證悟與一切知智相應的阿拉漢道之後,他不能改變他的阿拉漢道,這是正性定律(sammattaniyàma)。這裡的正性定律是指阿拉漢道的結果不會改變。這並不意味著阿拉漢道是恒常的,而是意味其結果的產生是因為一種不可改變的業力。這具體是指甚麼呢?它意味阿拉漢道必將產生阿拉漢果,並且必將斷盡一切煩惱、一切不善業和一切善業,否則將會在般涅槃之後產生它們的結果。這種業果法則叫做正性定律,是不會改變的。因此,正性定律和授記並不違背無常法則。

在此有必要再多作說明。僅憑發願或希望並不足以證悟一切知智。當菩薩獲得授記之時,必須同時具足八項條件。而且,僅憑授記並不能產生佛果。即使獲得授記之後,他們也必須繼續積累三個層次的十種巴拉密:

1)十種普通巴拉密(pàramã)338:布施他們的子女、妻子和外在財物。

2)十種中等巴拉密(upapàramã):布施他們的肢體和器官,例如:眼和手。

3)十種究竟巴拉密(paramatthapàramã):布施他們的生命。

總共有三十種巴拉密。

我們又可把它們歸納為:

1)布施(dàna)

2)持戒(sãla)

3)禪修(bhàvanà):止和觀。

這些都是殊勝的善業,菩薩必須通過捨棄有生命和無生命的財產、他們的肢體和生命來圓滿這些巴拉密。如果你相信你是一名菩薩,你是否能夠和願意圓滿這些巴拉密呢?如果你能夠,並且你也曾經獲得佛陀的授記,那麼,終有一天你將能證悟一切知智。但是根據南傳上座部佛教教法,在同一個時期只能有一位佛陀出現。他們必須花多長時間圓滿巴拉密呢?我們的果德瑪菩薩在獲得授記之後,用了四個不可數又十萬大劫的時間累積巴拉密。這是最短的時間。但在獲得授記之前,我們無法確切地說他已修了多長的時間。因此你們要記住:僅憑發願或希望並不足以成為佛陀。

334佛陀並未說過“諸法無常”,正確的是“諸行無常”。(Dhp.277)

335我們的菩薩在過去世投生為名叫護明的婆羅門時,因為曾造下輕蔑咖沙巴佛陀的惡業,才導致他今生出家後修了六年苦行的餘報。西亞多在此只是舉出菩薩的六年苦行來說明證悟的艱難而已。──中譯註

336《佛陀史·善慧發願論Sumedhapatthanàkathà》(Buddhava§sa.2.59)
337同上。
338關於十巴拉密的具體名稱,見問答4-1,p.219。

 

問 6-8:當普通弟子修習止觀達到緣攝受智、生滅智或行捨智之後,死後他將不會墮落到四惡趣。即使由於放逸而退失他的止觀,曾經修行止觀的業力仍然存在。《入耳經Sotànugata sutta》也說他將迅速證悟涅槃。339那麼,為甚麼西亞多在6月2日的問答中說,已經獲得佛陀授記的菩薩(即使他曾修行達到行捨智)仍可能墮落惡趣呢?340哪些經典提到這些內容?

答 6-8:這是因為菩薩道與普通弟子之道不同。你可以參見巴利聖典的《佛陀史Buddhava§sapàëi》和《所行藏Cariyàpiñaka》。

這兩種道如何不同呢?雖然菩薩已經獲得佛陀的授記,但當時他的巴拉密尚未成熟以證悟一切知智,他必須進一步培育巴拉密。例如:在獲得燃燈佛授記之後, 我們的果德瑪菩薩還必須繼續積累巴拉密達四個不可數又十萬大劫之久。從獲得授記直至倒數第二生之間,菩薩有時會因為過去的不善業而投生為動物。那時, 他還不能徹底摧毀那些不善的業力。因此,當那些不善業成熟時,他無法逃脫它們的果報,這是法的定律。但是已經達到緣攝受智、生滅智或行捨智的普通弟子,他們的巴拉密已足夠成熟以證悟道智和果智,因此他們能夠在今生或來生證悟道果,親見涅槃,這也是法的定律。 

339《入耳經Sotànugata sutta》(A.4.191),p.162及p.228曾提及此經。

340見問答4-3,p.223。

 

問 6-9:阿拉漢也能給別人授記,這裡授記的定義是甚麼?從哪些經典或來源可以查到這樣的資料?

答 6-9:請查閱《佛陀史Buddhava§sapàëi》和《本行Apadànapàëi》。但是只有具備天眼(dibbacakkhu)智中的 第二種智──未來分智(Anàgata§sa-¤àõa)的阿拉漢才能給人授記。他們只能見到數量有限的未來生,而無法像佛陀那樣能見到無數生(asaïkhyeyya)或許多劫(kappa)。

 

問 6-10 : 在非想非非想處定(Nevasa¤¤ànàsa¤¤àyatana

samàpatti)中能否修觀?在哪部經或資料能找到答案?

答 6-10:在任何禪定中都不可能修觀,非想非非想處定也是一種禪定。為甚麼呢?因為修觀的物件通常與培育禪那的物件不同。341我們通過只專注於單一和相同的所緣(例如:入出息禪相或遍相)來培育禪定,但是卻通過觀照不同的所緣來修觀。例如:入出息禪那的所緣是入出息似相──這是概念法,不是究竟法。但觀智的物件並非概念法,而是究竟名色法及其因,包括禪那名法(例如初禪的三十四種名法,第二禪的三十二種名法, 第三、第四禪和無色定的三十一種名法)。342

只有從禪那出定後才能對禪那心及相應的心所修行觀禪,對非想非非想定則有三十一種名法。在《中部·逐一經》343曾提及此點。在該經中,佛陀詳細講述沙利子尊者在證悟入流果之後十五天內的禪修方法。

例如:沙利子尊者進入初禪,出定後逐一辨識初禪三十四種名法的生、住、滅,並觀照它們為無常、苦、無我。他用這種方法一直辨識到無所有處禪。這稱為逐一法觀(Anupadadhamma vipassanà)──逐一地辨識名法。但當他達到非想非非想處定之時,只能整體地觀照其名法,這稱為聚思惟觀(Kalàpasammasana vipassanà)。只有佛陀才能逐一地辨識非想非非想處禪的名法,因為它們極其微細,即使像沙利子尊者這樣的上首弟子也無法逐一辨識它們。

341第二和第四無色禪屬於例外,專注的是其前面的無色禪禪心──這不是概念法,而是究竟法。見p.234註腳240。亦見“四無色禪”,p.112。

342關於如何辨識禪那心路,見p.250。

343《逐一經Anupada sutta》(M.3.93-97)。在關於僅憑受來修觀的問答中也曾提及此經,見問答4-6,p.232。

 

問 6-11:一個精神異常、幻聽、精神分裂、患有腦疾、中風或大腦神經失調的人,能否修行這種法門?如果能,必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 6-11:這種人可以禪修,但通常不會成功,因為他們無法專注足夠長的時間。“足夠長的時間”是指當一個人的專注力強有力時,必須維持數小時,以及許多座。這種人的專注力通常是不穩定的,這是問題所在。如果他們能夠持續數座、數天乃至數月維持他們的專注力,才有可能成功。

巴答吒拉(Pañàcàrà)的故事是個有名的例子:她的丈夫、兩個孩子、父母和兄弟在同一天死亡,她因悲傷而發狂,赤身裸體四處遊蕩。有一天,她來到佛陀正在說法的沙瓦提城揭德林,她前世積累的巴拉密即將成熟。因為這個緣故,同時由於佛陀的慈悲,她能夠恭敬地聽聞佛法。

她的心慢慢平靜下來,並領悟了法。她很快成為入流者(Sotàpanna)。她出家成為比庫尼,繼續禪修並能夠維持她的定力和觀智。有一天,她的禪修巴拉密成熟了, 成為具足五種世間神通與四無礙解智344的阿拉漢。在比庫尼僧團中,她是第一精通戒律的。她嚴格守持戒律,用心學習戒律,包括義註。從勝蓮華佛(Padumuttara Buddha)的教法時期直至咖沙巴佛(Kassapa Buddha)的教法時期,她一直在累積巴拉密。尤其是在咖沙巴佛的教法時期,當時她是積積王(Kikã)的女兒,她守持童真梵行(komàribrahmacariya) 長達兩萬年。童真梵行是指持守五戒,並將其中的離欲邪行學處替換為守持完全梵行。她以在家居士的身分培育戒(sãla)、定(samàdhi)、慧(pa¤¤à)三學長達兩萬年。這些巴拉密在果德瑪佛的教法時期成熟了。因此,雖然她曾經發瘋,她仍能恢復理智,善修三學,並證悟阿拉漢。這種人禪修時需要kalyàõamitta(善友),即好的老師、好的朋友以及好的同修,適當的藥物和適當的食物也是有幫助的。但根據我們的經驗,他們大多數人無法維持長時間的專注,通常很難成功。 

344關於四無礙解智,見問答4-2,p.221。 

 

問 6-12:對於人際關係不好的人,如果成功達到第四禪, 這是否能改善他與別人相處的技巧?達到禪那能否改善這種問題?

答 6-12:這些問題通常是因為瞋(dosa),它是五蓋之一。只要一個人不改變這種態度,他將無法證得禪那。但是, 如果他能夠去除這種態度,他不僅能證得禪那,還能夠證悟道果,甚至阿拉漢。一個有名的例子是闡那長老(Channa Thera)。他與我們的菩薩同一天出生於咖畢叻瓦土城(Kapilavatthu)淨飯王(Suddhodana)的王宮中,他是淨飯王一個女奴的兒子。小時候,他是悉達多太子的玩伴之一,這使他後來生起很大的傲慢心。他總是這樣認為:“這是我的國王,佛陀是我的玩伴,法是我們的法,當他離俗出家之時,我跟隨他直至阿諾馬(Anomà)河畔,沒有任何人這麼做。沙利子和馬哈摩嘎藍那等也只是後來才開的花……”因為這個緣故,他總是言語粗惡,不尊重沙利子尊者、馬哈摩嘎藍那尊者和其他大長老,因此沒人與他建立友好關係。佛陀在世時,他未能證得禪那或道果,因為他無法去除傲慢與瞋恨。

佛陀般涅槃之夜,佛陀叮囑阿難尊者對闡那尊者實行梵罰(brahmadaõóa),即任何人都不再和闡那尊者說話,即使他主動找人說話。當沒有人再和他說話時,他的傲慢和瞋恨消失了。這種僧團甘馬(saïghakamma)於佛陀般涅槃五個月後在高賞比(Kosambã)的科西德園(Ghositàràma)進行。闡那尊者離開了科西德園,前往巴拉納西附近鹿野苑的仙人落處。他精進禪修,但儘管很努力,卻無法成就。因此,有一天他前往阿難尊者處請求幫助。他為何無法成就?他觀照五蘊無常、苦、無我的本質,卻沒有辨識緣起(pañiccasamuppàda)。因此,阿難尊者教導他如何辨識緣起,並教導了《咖吒那氏經Kaccànagotta sutta》345。聽完阿難尊者的開示,闡那尊者證悟了入流道果。他繼續修行,並很快證悟了阿拉漢。因此,如果一個人能改變他的惡劣性格,正確地修習止觀,他將能證得禪那、聖道和聖果。 

345《咖吒那氏經Kaccànagotta sutta》(S.2.15),及《闡那經Channa sutta》(S.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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