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一節學習了比庫通過具足戒行體驗內心的無過之樂,通過守護根門體驗內心的無垢之樂,同時具念正知和培育少欲知足。
林居四緣
佛陀接著說:
“他以此聖戒蘊而具足,以此聖根律儀而具足,以此聖念與正知而具足,以此聖知足而具足。” |
這裡講到的四個條件(cattàro paccayà)都加了“聖”(ariya)字。這裡的“聖”並非說這位比庫已經是聖者,而是神聖、聖潔、崇高、高尚的意思。具足這四個條件是修習止觀、培育定、慧的基礎,即具足戒行、守護根門、具念正知、少欲知足。
“他以此”(So iminà ca):比庫具足這四法,就具足居住在森林的條件。如果比庫沒有具足這四個條件,就不能成功地居住在森林中,充其量只是像動物一樣生活或者叫做森林流浪者。比庫不具足這四種德,住在森林將會遇到各種危難,連住在森林中的諸神都認為:“為何像這樣的惡比庫也住在森林!”於是他們會製造可怕的聲音、顯現恐怖的形像、用手拍打他的頭等把他趕走。他聲名狼藉:“某比庫進入森林後做了這樣那樣的惡業。”
具足這四種條件的比庫,就能成功地居住在森林中。當他省思自己的戒行時,見不到任何汙點、瑕疵而產生喜悅並思惟該喜悅的滅盡而進入聖者之地。住在森林中的諸神會滿意地讚歎他,就像滴進水中的油滴一般聲名遠揚。
適合禪修之處
具足這四德之後,他可以:
“前往遠離的坐臥處——” |
“遠離”(vivittaü):空閒的、安靜的、沒有吵雜的、沒有噪音的。《分別》關於這一點說:“遠離,即使是近處的坐臥處,沒有雜亂的在家眾和出家眾,那也可以叫做遠離。”
“坐臥處”(senàsanaü):躺臥(seti)的地方和坐(àsati)的地方叫做坐臥處,即床椅等的意思。《分別》中說:“坐臥處:床是坐臥處,椅子、褥墊、枕頭、住所、半簷屋、殿樓、樓房、洞窟、瞭望塔、圓房、山洞、竹林、樹下、帳蓬也都是坐臥處。或者只要比庫會回去的地方,一切處都是坐臥處。”(Vbh.527)
又或者住所、半簷屋、殿樓和樓房等稱為“住所坐臥處”(vihàrasenàsanaü),床、椅子、褥墊、枕頭等稱為“床椅坐臥處”(ma¤capãñhasenàsanaü)。小地毯、皮革片、草席、葉席等稱為“敷墊坐臥處”(santhatasenàsanaü)。只要比庫會回去的地方則稱為“空間坐臥處”(okàsasenàsanaü)。這四類都是坐臥處,所有這些都包括在坐臥處之中。
哪些地方是適合禪修的坐臥處呢?
“林野、樹下、山丘、幽谷、山洞、墳場、樹林、露地、草堆。” |
在此指出適合像小鳥一般雲遊四方的比庫的坐臥處,所以說林野、樹下等。
“林野”(ara¤¤a):遠離村莊、人群的幽靜地方,包括森林與郊野。
根據律教法,“林野”是指一個中等身材的人站在村的邊界向外用力丟一塊石頭,石頭所落之處以外的範圍都屬於林野。若根據經教法,林野是指距村界以外至少五百弓的距離。一弓為四肘,相當於兩公尺,五百弓約等於一千公尺。如此,方圓一千公尺範圍之內都沒有村莊的地方才能稱為林野,這是在《清淨之道·說頭陀支品》中所說的。
“樹下”(rukkhamålaü):任何遠離的、蔭涼的樹下。
“山丘”(pabbataü):岩石山。
這位比庫在山谷的水潭裡喝水、洗澡之後,坐在蔭涼的樹下,四處都可以看見青山綠樹,清風陣陣輕拂在身上,他的心變得專注。
“幽谷”(kandaraü):山谷或者有小溪的峽穀,溪流把山谷分成兩半。那裡有像銀箔一樣的沙子,頭頂上的林蔭就像鑲嵌著寶珠的傘蓋,水流就像珠寶堆一般。他進入這樣的幽谷,喝了水,清涼肢體之後,堆起一堆沙堆,用糞掃衣鋪好座位坐下來,為了完成沙門法(samaõadhammaü,即修習止觀),讓心變得專注。
“山洞”(giriguhaü):兩座山之間的大夾縫,或者是在一座山中像隧道般的大縫隙。
“墳場”(susànaü):燒過屍體或埋葬屍體的地方。
“樹林”(vanapatthaü):遠離村莊、人跡罕至的地方,那裡沒人耕作,沒人種地。
“露地”(abbhokàsaü):沒有遮蓋的空曠地方。想要住在露地的比庫,可以用袈裟搭個小帳篷住在裡面。
“草堆”(palàlapu¤jaü):稻草堆。他可以從大稻草堆裡取一些稻草,搭成像山洞一樣的居處。也可以把稻草丟在灌木、草叢等上面,然後坐在下面實行沙門法。
禪坐的前行
“他托缽回來,飯食之後,結跏趺而坐,保持其身正直,使正念現起於面前。” |
這句話講的是禪坐的姿勢和把心放在業處。比庫入村托缽,離開村莊返回時,可以在村外有水的地方用完餐,洗好缽,然後回到自己的住處,把缽收起來,把衣折疊好,打掃周圍的地方。如果天氣比較炎熱,可以把桑喀帝折成四疊,右側而臥稍微休息一會。之後起來禪坐,履行沙門的義務。
“結跏趺坐”(nisãdati pallaïkaü àbhujitvà):禪坐時,兩腳心向上盤腿而坐,這是最好的坐姿。
跏趺坐可分為三種:
1.雙盤——兩腿交叉、兩腳心向上而坐。
2.單盤——一隻腳在上,一隻腳在下,即一條腿壓著另一條腿而坐。
3.散盤——兩隻腳交叉著,腳背都碰到地上。或者一腳在前、一腳在後,輕鬆地坐著也可以。
“保持其身正直”(ujuü kàyaü paõidhàya):上半身保持正直,十八節脊椎骨每一節都平正地相接。這樣坐著者,皮膚、肌肉、筋腱都不會彎曲傾斜,不會因為彎曲傾斜而導致一陣陣酸痛。由於姿勢端正,身體沒有因姿勢不端正而產生的苦受,內心容易專注,禪修業處不但不會退失,而且還能增長、增進和成就。
“使正念現起於面前”(parimukhaü satiü upaññhapetvà):把正念安置在禪修業處上,或住立在接近嘴唇的人中之處(mukhasamãpe)。如《分別》中說:“此念住立、善住立於鼻頭或口相,因此稱為使正念現起於面前。”(Vbh.537) 複註解釋“口相”(mukhanimitta)為“上唇的中部”,即人中這一帶區域。呼吸入出鼻孔時的摩擦之處稱為“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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