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佛陀,跋格瓦住在Magadha馬嘎塔國的Rājagaha王舍城的Veuvanekalandakanivāpea竹園餵松鼠處。

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在七歲的時候就證阿拉漢果。Dabba答巴是這一位尊者的名字,由於他是malla馬拉國人,所以稱為malla putta馬拉子。

或者說在“義註“裡面提到的,他是屬於malla馬拉國王的兒子,他在出生之前母親就過世了。也是一個奇蹟,也是成為阿拉漢聖者的因緣成熟。就在他的母親死後,一位民眾送葬的葬禮中,遺體被堆上了火葬場燒完的時候,發現到這個嬰兒還活著,所以把他救出。

就在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在七歲的時候,佛陀拜訪了malla馬拉國人所居住的地區,也就是後來佛陀即將進入涅槃前所在地Kusinārā古西那拉那一帶地區。

這一位七歲的小孩在聽了佛陀的說法之後,他就想出家。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是由阿嬤所帶大,他向阿嬤提出要求想要出家,而他的阿嬤也答應他的要求把他送到僧團。這一位小孩就在他剃頭落髮的時候證得了阿拉漢果,連同四礙解跟六神通。

 

說起來確實是很難想像,但是在十萬大劫以前,在最勝蓮花佛陀adumuttara Buddha座前,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曾經發想想要成為未來佛陀座下「分配住所第一」的聖弟子。

當時,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是僧團當中分配住處以及分配與指定飯食。也就是有哪些施主想寺外供養的話,就向僧團進行邀請,然後由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進行分配,派遣誰去應供。

當時就有兩位比庫,一位叫做Mettiya梅帝亞比庫,一位叫做Bhūmajakā布馬迦格比庫,這兩位都是Chabbaggiyābhikkhū六眾比庫的首領,是非常壞的比庫。由於他們的福報很少、戒齡很小,於是分配到的房間也是很低階的,被安排的飲食也是很低級的。因為這樣他們就懷恨在心,去誹謗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說:“chandāyadabbomallaputtosenāsanapaññapeti,chandāyacabhattānudddisatī”ti。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隨著自己的貪慾而分配孤邸、飲食」也就是說: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他是隨著自己的貪慾,隨著他自己的喜好來分配孤邸和分配與指定食物。 

當時,那些比庫中的少慾知足者聽到了之後就指責Mettiya梅帝亞比庫跟Bhūmajakā布馬迦格比庫,然後就把這件事情報告跋格瓦。

於是跋格瓦就制定學處說:「“Ujjhāpanake pācittiyanti。輕蔑與毀謗者,巴吉帝亞Pācittiyakaṇḍa」。

後來,Mettiya梅帝亞比庫和Bhūmajakā布馬迦格比庫這兩位比庫因為跋格瓦禁止輕蔑與毀謗。他們也想要讓其他比庫不喜歡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於是他們就在其他的比庫面前罵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說:「“chandāyadabbomallaputtosenāsanapaññapeti,chandāyacabhattāniuddisatī”ti。具壽Dabba mallaputta答巴馬拉子尊者隨自己的貪慾而分配孤邸、飲食!」 

因為這樣,跋格瓦就制定了這一條學處:「“Ujjhāpanakekiiyyanakepācittiya nti。輕蔑責備者,巴吉帝亞Pācittiyakaṇḍa。」 

 

這裡的「輕蔑」是用藐視的語言對於僧團派遣出來進行分配孤邸、住處、分配物品、分配飲食等這種的比庫、這種的達上者。

他用「某位比庫隨著自己的貪慾而分配孤邸、飲食!」希望他獲得不名譽或使其他的比庫藐視他,使其他的比庫知道他的缺點,知道他的無能。或者說想要輕蔑他的語言說出來,這個叫做「輕蔑」。如果這樣的方式去說而輕蔑這位比庫,所做的事都是為了誹謗他,這個叫做「輕蔑」或「責備」,都違反巴吉帝亞Pācittiyakaṇḍa

對於被僧團派遣出來的比庫、達上者進行輕蔑或責備,那就違反「巴吉帝亞Pācittiyakaṇḍa」。

如果是對沒有被僧團指派的比庫輕蔑或責備,也違反「惡做dukkaña」。

對於未達上者,例如:沙馬內拉,也是違反「惡做dukkaña」。

無論在誰的面前(出家眾或在家眾)對未被指派的比庫說出毀謗,或者無論在誰的面前對未被指派的比庫或未達上者說出言語毀謗,也是違反「惡做dukkaña」。

 

所以違反這條學處有六項條件:

第一、是以僧團的如法甘馬認定這一位比庫是作為僧團的分配者,分配僧團的房間,孤邸,飲食,必須品等等的分配者。

 

第二、被毀謗的是已達上者,對方是比庫或比庫尼。

 

第三、被毀謗的比庫沒有做非善行者。也就是對方確實是按規則辦事,按步驟辦事,他並不是隨著貪、嗔、痴來分配的。

 

第四、想要去毀謗的意思。

 

第五、在那位已達上者比庫前說,如果在未達上者比庫前說,那就違反「惡做dukkaña」。

 

第六、「輕蔑」或「責備」。

 

無罪的情況是:

「輕蔑」或「責備」本來暗喻嗔、痴、害怕而做事者,也就是說派遣者本身就不公平。對派遣者比庫好,誰去賄賂了派遣者比庫,派遣者比庫就分配好的。

 

誰沒有去巴結派遣者,就被分配到不好的。這樣說出的「輕蔑」或「責備」是事實就不構成違反。

 

以及瘋狂者也不構成違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南傳上座部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