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陀的教法中,四聖諦可算是其中的重點了。他在波羅奈附近的鹿野苑(印度沙納特),向他的老同修──五位苦行者做第一次說法時,所講的就是這個。這次說法的原文尚存在,其中只是簡單地敘述了一下四聖諦。但是在早期的巴利聖典中,有無數的地方,都是反覆闡明四聖諦的,解釋得很詳細,解釋的方法也不同。如果利用這種資料和註釋來研究四聖諦,就不難根據聖典,對佛教的要義,做一個相當完善而正確的解釋。

 

四聖諦是:

(一)苦諦。

(二)集諦:苦之生起或苦之根源。

(三)滅諦:苦之止息。

(四)道諦:導致苦之止息的途徑。

 

第一聖諦──苦諦

幾乎所有的學者,(英文著作裡)都將第一聖諦譯成“苦難聖諦The Noble  Truth of Suffering”,並且將它的意義解釋:“根據佛教,生命除了苦難與悲痛之外,別無他物。”這種翻譯及釋義極難令人滿意,而且容易導致誤會。就因這種狹義、粗疏而草率的翻譯,以及膚淺的解釋,才使得許多人發生錯覺,以佛教是悲觀的。

先說,佛教是既非悲觀的,也非樂觀的。如果一定要說它怎麼樣,寧且說它是“實觀”的。因它對人生、對世界的觀點是如實的。它以客觀的眼光看一切事物,既不欺騙你,使你在一個愚人的樂園中,醉生夢死的度過一生;也不以各種虛幻的恐懼與罪惡 來恐嚇、折磨你。它只是客觀而正確地告訴你:你是甚麼?你周圍的世界又是甚麼?並你指出走向十足自由、和平、寧靜、快樂的途徑。

有的醫生會過份誇大病情,對它放棄一切希望。有的醫生會愚昧的宣稱根本無病,不需要治療,以虛妄的安慰來欺騙病人。你也許可以叫前者悲觀的,後者樂觀的。兩者都是同樣的危險。可是另有一類醫生,卻能把症候診斷得很正確;他瞭解疾病的原因與性質,很清楚的看到這種病可以治癒,而且果斷的採取治療措施,因而救了病人一命。佛陀就像這第三類的醫師。他是拯救世間疾病的,有智慧而且合乎科學的科學的醫師。

 

巴利語“苦Dukkha”一字,在一般用法上,誠然有苦難、痛苦、憂悲、苦惱等意義,而與Sukha一字之具有快樂、舒適、安逸等意義相反。但用在第一聖諦上時,它代表了佛陀對人生宇宙的看法,包含有更深的哲學意義,它所詮釋的範圍也大大的擴充了。不可否認的,第一聖諦的“苦”,顯然含有通常的“苦難”意義在內,但是它還包含更深的意念,如缺陷、無常、空、無實等。因此,要找一個英文字而具有第一聖諦“苦Dukkha”的全部概念,是很困難的事。所以,在英文裡這個字最好不翻譯,以免輕易將它譯為苦難或痛苦,反到令人生起不合適而錯誤的意念。

 

佛陀說世間有苦難,並不是否認人生有樂趣。相反的,他承認居士和比庫都可以有各種物質和精神的樂趣。在巴利經藏中,五部聖典之一的《增支部》,就有一張列舉各種快樂的清單。例如:家庭生活之樂、五慾之樂、厭離之樂、染著之樂、色身之樂、心靈之樂等等。可是這一切都包含在“苦”中。甚至由修行高階禪定而得的非常純淨的精神狀態,其中了無通常所謂“苦難”的蹤影,可稱是無染的樂受的各種禪定境界,以及不苦不樂只有純粹捨與一境性的禪定境界,像這種非常高超的精神境界,也都包含在“苦”中。在《中部》裡有一部經,佛陀先讚歎禪定之樂,後接著說這些喜樂是無常、苦、無我的。請注意這裡明明白白的標出一個“苦”字。這“苦”並不是通常所謂的苦難,而是“無常即是苦”。

 

佛陀是真實而客觀的。他說一個人對人生慾樂的享受,有三件事必須瞭瞭分明:

(一 )慾樂的對象與慾樂的享受。

(二)慾樂的惡果、危險、以及其它不如意處。

(三)從慾樂得解脫。

當你看見一個愉快迷人而美麗的人時,你喜歡她,被她所吸引。你樂於再見到那人,從那人處得到歡樂與滿足。這就是慾樂的享受,是經驗上的一項事實。但是這種享受不會長久,就和那個人以及她所有的吸引力也不長久一樣。情況改變時,你不能再見到那人;失去了這份享受,你就變得憂鬱,也可能變得不可理喻而失去心智的平衡。你也許會做出傻事。這就是(慾樂)惡的、不如意、危險的一面;這也是一項經驗上的事實。可是如果你對那人不貪著,完全抱一種超然的態度,那就是自在、解脫。一切生命中的享受,都不離這三件事。 

從這一點上,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這不是一個悲觀或樂觀的問題。要想完全而客觀的去瞭解人生,不可不記取生活中的樂趣、痛苦、憂傷,以及從兩者得解脫的三個不同方面。只有這樣,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脫。關於這個問題,佛陀說:“諸比庫!任何梵行出家人,如果不能在享受慾樂的時候,以客觀的態度,瞭瞭分明這是享受;在慾樂的享受不能如意時,客觀的瞭知這是不如意的;在從慾樂得解脫時,客觀的瞭知這是解脫;他們就不可能確實而完全的瞭解感官享受的慾求。但是,諸比庫!任何梵行出家人,如果能客觀的瞭知慾樂的享受享受、它們的不如意不如意、從慾樂得解脫解脫,他們就可能確實而完全的瞭解感官享受的慾求(之究竟)。他們也就可以以此教導旁人,而受教遵行的人,也就能夠完全瞭解感官享受的慾求(之究竟)。

 

“苦”的觀念可從三方面去審察:

(一)一般苦難的苦(苦苦)。

(二)由變易而生的苦(壞苦)。

(三)由因緣和合(條件具備)而生起的苦(行苦)。 

人生的各種苦難,如生、老、病、死、冤憎會、愛別離、求不得、憂、悲、哀傷. .....凡此種種身心苦楚,世人所公認苦難或痛苦者,都包括在一般苦難的苦(苦苦)中。

生活中快樂的感覺和快樂的境遇,是無常的、不永恆的、遲早要改變的。它改變的時候,就產生了痛苦、苦惱、不樂。這種變遷都包括在變易的苦(壞苦)中。

以上所述兩種苦並不難瞭解,也不會有人對此持甚麼異議。苦諦中這兩方面的苦比較爲大眾所熟知,因它們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共同經驗,因而容易明白。

但是第三種由因緣和合生起的苦(行苦),卻是第一聖諦中最重要、最具哲理的一面。要瞭解它,必須先將我們所認“眾生”、“個人”、“我”的觀念做一番分析闡釋。

根據佛教哲學,所謂“眾生”、“個人”、“我”,只是經常在變動著的物質與精神力量或能力的綜合。這種組合可以分成五類或稱五蘊。佛陀說:“簡言之,這五類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就是苦。”在別的經中,他更明白的以五取蘊作苦的界說。他說:“諸比庫!甚麼是苦呢?應該說它就是五種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 )。”於此,必須要明白瞭知的就是:苦與五蘊並不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五蘊本身即是苦。我們對於構成所謂“眾生”的五蘊,稍有點概念之後,對於這一點應該有更進一步的瞭解。現在且說這五蘊是那些東西。

 

蘊──組合。

第一是物質的組合之類──色蘊。在這色蘊之中,包括有傳統的四大種性,就是堅固性(地)、濕性(水)、暖性(火)、動性(風),以及四大的衍生物。這些衍生物包括我們的五種感覺器官(根),也就是眼、耳、鼻、舌、身,以及在外境中與它們相應的物件(塵),也就是色、聲、香、味、觸等。尚有某種思想、意念、觀念 為我們精神活動的物件者(法塵)。因此,色蘊包括了整個物質的領域,在內和在外的都算。

 

第二是感覺組合之類――受蘊。 這一蘊包括我們身心器官與外界接觸到的所有感覺:愉快的、不愉快的,以及既非愉快又非不愉快──中性的(捨)。這些感覺可分六種:由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的感覺;耳根與聲塵、鼻根與香塵、舌根與味塵、身根與觸塵、意根(第六識)、法塵(思想與意念)等相接而生的感覺。也就是說,我們身心的一切感受,都包括在此蘊之中。

在這裡,對於佛教哲學中“意”這一字的涵義,似有略作解釋的必要。“意”並不 是與物質相對的精神,這一點務必要弄清楚。佛教不承認有與物質相對立的精神,像別的宗教與哲學體系中所承認者。這一點尤須牢記在心。

“意”只不過是一個器官或功能,與眼、耳一般。它像別的功能一樣,可以予以控制及發展。佛陀就常常控制及鍛煉六種功能的價值。眼的功能與“意”的功能的不同處,在於前者所感覺的是顏色及形態的世界,而後者所感覺的則是各種意象、思想等心靈活動的物件(心所有法)的世界。我們以不同感官,感受世間不同領域的事物。我們不能聽見但是可以看得見顏色。我們也不能看見但是可以聽見聲音。以我們的五官──眼、耳、鼻、舌、身,我們只能經驗有色、有聲、有香、有味、可觸的世界。但這些僅是世界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體。意念和思想是怎麼樣呢?它們也是世界的一部份,但是它們不能用眼、耳、鼻、舌、身等官能來察覺,只能用另一種官能──“意根”來體會。意念與思想並不是與其它五種肉體官能所能經驗到的世界無關。事實上,它們是建立於色身經驗之上,而依之為移轉的。因此,先天眼盲的人,不可能有色彩的意念,僅能靠聲音或其它感官所經驗到的事物做比喻,而得到某種程度的色的概念。所以,構成一部份世界的意念和思想,雖在意根內形成,它們卻是由色身的經驗所產生,而受其限制。因此,意根也被認是一個感覺的器官或功能,和眼根、耳根一樣。

 

第三是識別組合之類──想蘊。與受蘊一樣,想蘊也有六種,與在內的六根和在外的六塵相關聯。它們也和受蘊一樣,是由六根與外境相接而生起的。它的功能就在認識與辨別各種身心活動的物件。

 

第四是心所組合之類──行蘊。這一類包括了所有善的與惡的活動。一般所謂的“業”,也屬於這一蘊。佛陀親自業所立的界說,應該牢記不忘:“諸比庫!我叫作業的就是意志(思)。先有了決意,才經由身、口、意發出行動。”思Volition“就是心的造作、心志的活動。它的功能,就是指揮心從事善、惡、無記等活動”。和受、想二蘊一樣,行蘊也有六種,內與六根、外與六塵相連接。可是,受與想不是意志的活動,不能產生業果。只有意志的活動如作意、慾、勝解、信、定、慧、精進、貪、嗔、無明、慢、身見等,才能產生業果。在行蘊中,像這樣的心志活動(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二種。

 

第五是知覺組合之類──識蘊。知覺(識)是以六根(眼、耳、鼻、 舌、身、意)之一基本,以及和它相應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對象而生的反應。例如:眼識即以眼根基本,而以可見的形態為物件而生起。意識是以意根基本,而以心所有法(意念、思想等)物件而生起。所以識也與其它官能有關聯。和受、想、行三蘊一樣,識也分六種,與內六根和外六塵相關。

識並不能辨認事物,這點必須明白瞭解。它只是一種知覺,對於某一事物的存在的察覺。眼睛接觸一種顏色,比方說藍色的時候,眼識即行生起。但它只是察覺到有一種顏色存在並不認識它是藍色。(嬰兒看到藍色)在這階段,尚且沒有認識。認出它是藍色的,是想蘊。“眼識”是一個哲學名詞。它所表詮的意念,與普通 “看”字所表達的一樣。看的意思,並不就是認識。其它各識,亦複如是。

在這裡必須重複說明的就是:根據佛教哲學,世間並無永恆不變而與物質對立的精神,可以被視“自我”、“靈魂”或“個我”。“識”也不可以視之與物質對立的精神。這一點必須特別強調,因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識”是一種“自我”或 “靈魂”,在一人一生中持續不變的實質。這種觀念從最早的時候起直到如今,始終人所固執不捨。

 

佛陀的弟子中有一個叫做嗏帝的,聲稱跋格瓦曾教他:“輪轉飄泊的,乃是同一不變的識。”佛陀問他,他所謂的識是指的是甚麼?嗏帝給佛陀的是一個典型的答案:“它就是那個能夠表現、能夠感覺,而且能夠隨處承受一切善惡業報的東西。”跋格瓦就訓誡他說:“你這愚痴人啊!你聽見過我對誰這樣說法?我沒有用種種方法解釋識蘊是由因緣和合而生,如無因緣和合則不能生起嗎?”接著佛陀就詳細他解釋識蘊:“識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眼識;因耳根與聲塵相接而生的識,就叫做耳識;因鼻根與香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鼻識;因舌根與味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味識;因身根與觸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身識;因意根與法塵(意念與思想)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意識。” 

接著,佛陀更進一步以比喻做解釋:“火每從所燒的燃料得名,因木柴而燃燒的火叫做柴火,因稻草而燃燒的火叫做稻草火。所以,識也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

 

註釋家覺音尊者尊者在詳論這一點時,解釋說:“因木柴燃燒的火,只有在木材供應不斷時才燃燒。供應斷絕時,即就地熄滅,因造成燃燒的條件(因緣)改變了。但是火不跳到木屑上去,而變成木屑火等。同樣的,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眼識,只生在眼根門頭; 而且只在眼根、色塵、光、作意(注意)四緣具備的時候才生起。一旦因緣消散,其識即時就地止息,因條件改變了。但是這識並不跳到耳根等處去,而變成耳識等等······。”佛陀曾經毫不含糊的宣稱識蘊是依色、受、 想、行四蘊而生起,不能離此四蘊而獨存。他說:“識可以以色方便、以色物件、以色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識也可以以受方便······而存在,以想方便······而存在;以行方便、以行對象、以行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如有人說:我可以顯示識的來、去、消逝、生起、成長、增進、發展,而與色、受、想、行無關,那他所說的東西根本就不存在。”很簡單的說,這些就是五蘊。我們叫做“眾生”、“個人”、“我”的,只是這五蘊的綜合體所取的一個方便的名字或標籤而已。這五蘊都是無常的、不停的變異著 。“凡是無常的,即是苦。”這就是佛陀說:“簡單的說,五取蘊即是苦”的真實義蘊。從一剎那到相接的另一剎那,它們(五蘊綜合體的成份)就不再相同。在這種關係裡,甲並不等於甲。它們是一股剎那的生滅之相續流。

 

 “梵行們啊!就好像一道山洪,源遠流長而波濤湍急,把一切都沖走。它沒有一刻一分一秒的停留,只是不斷的流、流、流。梵行們啊!人生就像這山洪一般。”

佛陀這樣的告訴羅吒波羅:“世間遷流不息,無有恆常。”在一連串的因果關係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構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條件。其中,並沒有不變的實體。它們的幕後,並沒有可以叫做“永恆的自我(神我)”、“個性” 或真正可以叫做“我”的東西。大家都會同意,無論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中任何一法,都不能被認是真正的“我”。但是這五種精神與肉體的“ 蘊”,本來是相互依存的。在它們聯合活動的時候,就成一架身心合一的機器,因而產生了“我”的意念。但這是一個虛妄的意念,只是一種心所有法,也就前文剛談過的五十二種心所法之一的有身見──薩迦耶見。

 

這五蘊和合之身,通俗稱“眾生”之物,就是“苦”的本身。在五蘊的幕後,再沒有其它的“眾生”和“我”在那裡承擔這“苦”。就如覺音尊者所說的:“僅有苦難存在,卻找不到受苦者。事蹟是有的,卻找不到行事之人。”

在活動的後面,並沒有不動的推動者,只有活動本身。所以,講“生命是活動的” 這句話是不對的。應該說生命就是活動本身。生命與活動並不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換言之,思想的幕後也沒有思想者。思想本身就是思想者。除掉了思想,就再找不到思想者。 於此,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佛教的這一觀點,與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何其相反。

 

現在可以提出“生命有沒有起源”的問題了。根據佛陀的教義,生命之流的起源,是不可想像的。相信上帝創造生命的人,也許會對這答案感到詫異。但是,如果你問他: “甚麼是上帝的起源?”他會毫不猶豫的答覆:“上帝沒有起源。”而且不會對他自己的答案感覺奇怪。佛陀說:“諸比庫!這相續不斷的輪迴,沒有可見的終點。也不見有眾生受無明所蒙蔽、被貪愛的桎梏所羈絆、在生死中飄泊輪轉的開端。”談到生死相續的主因──無明的時候,佛陀說:“無明的起源不可見,不可假定在某一點之前沒有無明。”因此,也不可能說在某一個確定的起點之前,世間沒有生命。

簡短的說,這就是苦的聖諦意義。明白瞭解這第一聖諦,是極重要的。因為佛陀說:“凡是真正見到苦的,也必見到苦的生起,也必見到苦的止息,也必見到導致苦的止息之道。”

有些人以這將使得佛教徒的生活憂鬱而悲哀。這是錯誤的想像。其實絲毫不然。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是個最開心不過的人。他既無怖畏,也沒有憂愁。他是寧靜安詳,不災變所惱亂沮喪,因他能如實洞見一切事物。從不憂鬱不樂。與佛陀同時的人,將他描述“經常微笑著。”在佛教的繪畫與塑像裡,佛陀的容顏,永遠是快樂、寧靜、滿足而慈悲的,決看不到有一絲受難或痛苦的痕跡。佛教藝術和建築,佛教的寺院,從來不曾予人以陰森苦惱的印象,只有產生寧靜安詳的喜悅氣氛。

 

雖然世間有苦難,佛教徒卻不應該因之而鬱鬱寡歡,也不應該它生氣而失去耐性。照佛教的說法,嗔或恨是人生首惡之一。嗔是“對眾生、苦難或與苦難有關的事物起不善慾。”它的功能,是不快的心境及不良的行奠下基礎。因此,不能忍受苦難是錯的。對苦難不耐煩或生恨,並不能去除苦難。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擾,而使得不順利的逆境更趨惡化與可惱。對苦難問題必須要有瞭解,不該對它憤怒不耐。要明白它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後以堅忍、睿智、決心、精進依法執行,以去除它 。

 

有兩部古老的巴利聖典叫做《長老偈》與《長老尼偈》,其中充滿了男女性佛陀弟子的快樂心聲;他們在佛陀的教誡中,找到了人生的平安與快樂。高沙喇國的國王,有一次告訴佛陀說,佛陀的弟子們全不像其它宗教的信徒那樣形容枯槁、粗劣蒼白、消瘦孱弱、神情猥瑣。佛陀的弟子們“歡欣鼓舞、意志昂揚、諸根怡悅、無所憂怖、寧靜、平和、心情愉快一如瞪羚,享受著精神生活的快樂。”國王又說,他相信這種健全的氣質是因“這些可敬的人,一定都已親身體證跋格瓦所說法的重大而圓滿的意義。”

 

佛教最反對憂愁、苦惱、後悔、鬱悶等心理狀態,認這些都是體證真理的障礙。在另一方面,尤其必須記得“喜”是七覺支之一,證見涅槃所必須培養的一種主要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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