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vaõõa)是需要辨識的第五種色法,是視覺的所緣(råpàrammaõa),存在於所有色聚中。

它很容易被意識單獨識知,因為見到色聚即表明你已經見到顏色。

顏色永遠是物體的顏色,而該物體即是四界。192

 

192帕奧西亞多解釋,正如通過觀看玻璃,即能看到玻璃的透明性。同理,通過辨識四界,即能見到色聚的透明性──四界好比是擁有透明性的“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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