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生命之因
佛教強調:正如生病可以找出病因,生命也一定是有原因的。然而,生命並非由所謂的上帝、生主、大梵天、大自在天所創造的,也不是由佛陀、菩薩、神明創造的,佛教並不承認有所謂的上帝、造物主。
那生命的起源是甚麼呢?所謂的生命,只是一個從生到死的過程,這個過程稱爲輪迴(saüsàra)或生死輪迴。導致生死輪迴的原因就是煩惱。有了煩惱,就會造作各種各樣的行爲,這些行為在道德上稱爲業(kamma行爲、造作)。
善的行爲稱爲善業,壞的行爲稱爲不善業或惡業。當善業或不善業遇到因緣成熟的時候,就一定會帶來相應的果報(vipàka)。我們的這副身體心理、每天所遭遇的境遇,就是自己行爲的結果。就是說,命運的好壞是靠我們自己創造的,我們是自己行爲的承擔者。同時,我們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爲負責。
有果必有因,生命就是在煩惱的支助下,由所造作的業(行爲)帶來的結果。沒有了因,就不會有果。沒有了煩惱,就不會有生死輪迴,就不會再有苦。
佛教的目的在於滅苦──讓苦完全地止息。要滅苦,要解脫生死,就要致力於斷除煩惱。因此,修學佛教的目的在於斷除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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