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生命的本質
佛教認爲,世間萬事萬物的產生和存在都必須依賴各式各樣的條件,這些條件稱爲因緣。由眾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和現象,稱爲緣生法、世間法。人的生命當然也不例外,只要有產生、有存在,其最終結果一定會趨向壞滅。
有生必滅是世間萬物的必然規律,即使被認爲是永恒的太陽、月亮、山河大地,也終究會有毀滅的一天。物不能常新,花不能常開,人不能長生,命不能常存。世間上找不到任何永恒不變的東西。生滅變易是萬物的本質,這就是“無常anicca”。
事物從產生到毀壞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是無常的。生命從生到死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也是無常。不僅僅整個過程是無常,即使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乃至每一個剎那,都是變易流轉、生滅無常的。前一剎那已滅去,現在剎那正在壞滅,未來的剎那也終將壞滅,這就是無常。世間萬物都是無常的,它們一直受到生滅的壓迫,所以稱爲苦dukkha。
世間萬物只是生滅與變易的一個過程,其中根本就不存在自由、自主的實質或本體,即不存在所謂的我、靈魂、大我等,這稱爲無我anatta。無常、苦、無我即是生命的真相,是世間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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