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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又曾作過如下教導:

ßYo ca vassasataü jãve, dussãlo asamàhito; ekàhaü jãvitaü seyyo, sãlavantassa jhàyino.û若人活百歲,無戒無定力,不如活一日,持戒修禪定。(Dhp.110)

為甚麼呢?因為通過禪定而完全開展的心能生起大智慧,可以親見涅槃,親見生死輪迴的終點,並能根除一切煩惱和痛苦。

因此,我們必須以戒行為基礎修行止禪和觀禪。為了修行止禪和觀禪,我們必須修行四念處(Cattàro Satipaññhànà):

1)身隨觀念處(kàyànupassanà satipaññhàna)

2)受隨觀念處(vedanànupassanà satipaññhàna)

3)心隨觀念處(cittànupassanà satipaññhàna)

4)法隨觀念處(dhammànupassanà satipaññhàna)

何謂“身”(kàya)呢?修觀時有兩種身:色身(råpa-kàya)與名身(nàma-kàya)。色身是二十八種色法的組合,名身則是心及其相應心所的組合。換言之,這兩種身即是色、受、想、行、識五蘊(khandha)。然而,諸如呼吸、三十二身分的不淨(asubha)、四界等止禪的所緣也稱為“身”(kàya)。為甚麼呢?它們也是色法的組合。例如:呼吸是心生色聚的組合,如果分析這些色聚,將發現每一粒色聚中都包含九種色法:地界、水界、火界、風界、顏色、香、味、食素和聲音。骨骼同樣是色聚的組合,活人的骨骼共有六類色聚,如果分析這些色聚,將會發現它包含五十三種色法。419

因此,在身隨觀(kàyànupassanà)中,佛陀教導兩類禪修:止和觀。入出息念(ànàpànassati)和三十二身分等包括在身隨觀中。因此,如果你正在修入出息念,你即是在修身隨觀。這些止禪都屬於身隨觀。當你修止成功後,便可轉向觀禪,辨識、分析色法與名法。修色業處(Råpakammaññhàna)時,你辨識二十八種色法,那也是在修身隨觀。修名業處(Nàmakammaññhàna)時,你辨識受, 那是受隨觀(vedanànupassanà);辨識心,那是心隨觀(cittànupassanà) ;辨識觸,那是法隨觀(dhammànu-passanà)。但只是辨識受、心和觸並不足以成就觀智,還必須辨識其餘的相應心所。辨識名法和色法之後,我們必須辨識它們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因緣,這是緣攝受智(Paccayapariggaha-¤àõa)。成就緣攝受智之後,你將正式開始修觀,此時你可側重觀照色、受、心或觸。但“側重”並不意味著你只需辨識一種而已。你可以側重觀照色法,但卻不應忽略名法,也須辨識受、心和法。420 

你也可以側重觀照受。但是只觀照受是不夠的,你還必須觀照與之相應的名法、依處和所緣;五種依處和它們的所緣都是色法。對心隨觀和法隨觀也是如此。421在此,維巴沙那是指觀照名色法及其因的無常、苦和無我的本質。這些法一生起隨即滅去,因此它們是無常;它們不斷受到生滅的逼迫,因此它們是苦;在這些法中並不存在靈魂,沒有穩固、永恆和不滅的實質,因此它們是無我。辨識名色法及其因與果的無常、苦和無我的本質,即名為觀禪。當你在修行止禪和觀禪時,我們可以說你也是在修行四念處。

修行四念處之時,你應當充分激起四正勤(Cattàro Sammappadhàna),即:

1)努力防止未生起的不善法生起;

2)努力去除已生起的不善法;

3)努力使未生起的善法(定善法、觀善法、道善法等)生起;

4)努力培育已生起的善法直至證悟阿拉漢果。

該如何修行呢?你應按照四念處來修行。在修行時,你應充分激起上述的四正勤:“即使我的血肉乾枯,只剩筋骨相纏,我也決不放棄禪修!”

在修行時,你應擁有四神足(Cattàro Iddhipàdà,四種成就的基礎):

1)欲(chanda):我們必須擁有證悟涅槃的強有力意欲;

2)精進(vãriya):我們必須擁有證悟涅槃的強有力精進;

3)心(citta):我們必須擁有證悟涅槃的強有力的心;

4)觀(vimaüsa):我們必須擁有證悟涅槃的強有力觀智。

如果擁有足夠強烈的意欲,我們將能達成目標;只要擁有足夠的意欲,沒有甚麼是不能實現的。如果擁有足夠強烈的精進,我們將能達成目標;只要擁有足夠的精進,沒有甚麼是不能實現的。如果擁有足夠強烈的心,我們將能達成目標;只要擁有強有力的心,沒有甚麼是不能實現的。如果擁有足夠強烈的觀智,我們將能達成目標;只要擁有足夠的智慧,沒有甚麼是不能實現的。修四念處時,我們也應具備五根(pa¤cindriyàni)422,即:

1)信(saddhà):我們必須對佛陀及其教法擁有足夠強的信仰。

2)精進(vãriya):我們必須付出足夠強的精進。

3)念(sati):我們必須對禪修的所緣擁有足夠強的正念。對於修止的所緣,它只應是入出息禪相或遍相等單一目標。對於修觀的所緣,它只應是名法、色法及其因。

4)定(samàdhi):我們必須對止與觀的所緣擁有足夠強的專注力。

5)慧(pa¤¤à):我們必須對止與觀的所緣擁有足夠的瞭知。

這五根能控制禪修者的心,使之不偏離導向涅槃的八支聖道。如果缺少這五根的任何一根,你將無法達到目標,無法控制你的心。這五根有力量控制你的心,使心不會偏離禪修的所緣。這種力量也稱為心志力(bala)。從心志力的角度,五根也稱為五力(Pa¤ca Balàni)。

除了四念處以外,七覺支(Satta Bojjhaïgà)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們是:

1)念(sati);

2)擇法(dhammavicaya),即觀智;

3)精進(vãriya); 

4)喜(pãti);

5)輕安(passaddhi);

6)定(samàdhi);

7)捨(upekkhà)。

最後是八支聖道(Ariyo Aññhaïgiko Maggo):

1)正見 (Sammà-diññhi)

2)正思惟 (Sammà-saïkappa)

3)正語 (Sammà-vàcà)

4)正業 (Sammà-kammanta)

5)正命 (Sammà-âjãva)

6)正精進 (Sammà-vàyàma)

7)正念 (Sammà-sati)

8)正定 (Sammà-samàdhi) 

換言之,這就是戒(sãla)、定(samàdhi)、慧(pa¤¤à) 三學。我們必須有系統地修行這三學。

這些加在一起即是三十七菩提分法(bodhipakkhiya-dhamma)。佛陀希望他的弟子研習並實踐它們,直至證悟阿拉漢果。如果這樣做,我們便能把這份遺產傳承給後代。如此,我們和後人都能在此世間獲得利益和快樂,直至證悟涅槃。

 

419詳見“如何分析色聚”,p.196,以及“表2c:身體的基本色法”,p.7。

420有四念處:1) 身;2) 受;3) 心;4)   法。“法”是指名身(nàmakàya) 的其餘組成部分。佛陀還把法解釋為五蘊、十二處、五蓋、七覺支和四聖諦。實際上不可能把法的許多方面完全分開來,因為每一方面都涵蓋所有其它方面。例如:徹知四聖諦即是徹知八支聖道,徹知八支聖道也即是徹知七覺支,也即是徹知名色法、五蘊、十二處等等。因此,為了實現覺悟,所有三十七菩提分法(bodhipakkhiya- dhamma)都需要徹知。

421帕奧西亞多對於只觀照受來修觀的討論,見問答4-6,p.232。

422 關於五根的討論,見p.74及隨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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