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怎麼解釋大災難中死亡的人和其他眾生的業?
答:如果你曾經聽過去年講業的課程,那你就知道大災難中死亡和其他眾生的死這些都是叫做毀壞業。唯有毀壞業成熟,就會有稱為非時死的意外死王,例如:天災死亡啊!車禍啊或種種因緣死亡,使一個人的命還沒有享盡天年時不得不中斷。
問:在家做迴向可以用中文嗎?尊者為甚麼受戒迴向都用巴利語?
答:這是我們的傳統。兩千五六百年來我們都是用這種語言,所以這種傳統不會在我的手中把它廢掉。在家裡做迴向,你也可以用中文,但我們的傳統是用巴利語。
問:禮敬尊者,請問關於業力和果報,當一個人殺了一個動物,對於這個動物是果報,對於這個人來說是惡業是嗎?
答:是的,沒錯。
問:學習不同禪法的人可以在一起組織參加禪修共修嗎?賢友之間經驗交流,是好還是不好?
答:如果大家各修各的,好像在一塊田裡,你種苦瓜、他種西瓜、他種黃瓜,這是個人的事情。但是如果大家交流的話,未免有時會各執一詞,各持己見,眾說紛紜,要麼變成自己站不住腳、自己就搞混淆,如果你自己立得住腳,你可能就會批評、批判他人,正是因為如此,我們不鼓勵交流,如果你要體驗,就不要互相之間去評判,如果是評判的話,難免有是非、矛盾、口角出來。
問:目前除了人類有佛法,其它界裡也有佛法在傳播嗎?
答:在天界和梵天界還會有佛法。
問:生活中,當我們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是通過各種途徑極力爭取還是多思考業果法則做保守退讓呢?
答:當你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兩種方法:第一種、你可以通過正當方式去爭取,也就是說本來這個可能是屬於你的,假如你沒有經過爭取的話,你可能會失去很好的機會,畢竟來說即使是一個果報的成熟,它也要有很多種業。舉個例子,我們不要片面的理解業和果報。在講到業和果報時,例如:一個人生病了。生病的因有很多種因。例如:有的因是由於我們心造成的,有的是氣候的因,有的是外在傳染的因,有的是吃不當食物造成的因,有的是帶來的因。體驗到的我們這個果報身就是果報,只要我們有這個業果身,我們體驗的是果報。但是它的原因可以有好多種,如果我們因為生病了說:這是我的業,所以也不去吃藥,隨它去。那麼你的病會怎麼樣?會越變越重。這個是片面的理解因果法則。我們講到業的時候講到有一種業可是使我們得到甚麼,但還有另外一種業是支持業,例如:當我們生病的時候,可以得到很好的藥物、治療、可以得到看護、得到休息,這也是我們支持業。這種支援業可以很快的減弱和盡量的讓原來的這些不善業慢慢的消減,所以並不是說有了業,我們甚麼東西都不管,不去做任何的努力,就好像即使你在過去生修了很多世,今生如果你放逸、你懈怠的話,你仍然不可能成功。假如你很精進修行的話,也許你可以在很短時間成功,但是如果你放棄努力的話,你的業能夠成熟嗎?能不能?所以不要片面理解業啊!不要認為我來了,甚麼都是業果關係。其實業果關係是主體,但是它必須有很多的促成才能夠有一種果。所以當你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你必須用正當途徑去爭取。但假如你多方爭取都不行,那個時候,你就可以思維:確實我已經爭取了,但是沒辦法讓這種支持業成熟,阻止這種不善業的成熟,那個時候接受業果法則,你就不會痛苦。如果因為業的成熟,你放棄用支持業去挽救,那變成有另外一些善的因緣也不能成熟。所以我們說要用兩種方法來對待。
問:弟子對修禪定特別有興趣,修禪定必須集中精力投入所緣,有導師教導弟子即使是掃把倒了你也別管,弟子覺得這過於自私自利,應該是煩惱心所,那樣有利於修禪定嗎?
答:我們教導修行必須得要多方面,例如:當我們在禪修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很用心的專注,在專注的時候你就不要去管其他事情,但是我們在其他時間,應該多點去累積一些福德資糧。例如:我們在禪修營的期間,每天都分配要打掃環境、清理等等。不能說我要禪修就甚麼都不管,連根本的義務都不做,這樣是不好的。當我們的同房、同宿舍賢友如果病了,我們也要去看護他、愛護他或者當禪修營或是督導法師需要你幫忙的時候,你就去幫忙,只要你善心去做,它是屬於福德因緣。我們經常會抱怨說:當我們要禪修的時候有很多的障礙,為甚麼會這樣呢?就是因為我們缺少福德因緣,如果現在盡量促成他人禪修,創造一個很良好的氣氛和環境,那當我們想要禪修的時候,自然有很多的外緣促成我們修行,所以不要以修行為藉口而放棄自己的義務,放棄積福積德的機會。當然了,也不要因為我要積累福德因緣,就成天忙所以忘了自己的成就,兩個有主有次就能夠相輔相成。
問:思是監督作用,想是標記作用,那麼是誰在工作?例如:誰在專注這個業處?請尊者開示。
答:心能對對象發生作用,它是一起運作並不需要有誰,如果說有誰的話,就落入我見或落入邪見了,它不需要有一個主體,心認知對象純粹只是一個過程,不用一個主體。如果有主體的話,那這個和外道的我見或“靈魂”在認知沒有甚麼差別。
問:有人臨終前留下遺囑死後要將有用的器官捐獻出去,醫學規定要死後六個小時內的器官有用,即使有用,說明時會有疼痛感,對他進行割除,他會起瞋恨心嗎?
答:這個問題我們要看現在的醫學是怎麼判斷死亡的,但是其實有很多的醫生他內心也清楚的,有些人例如:車禍死之後,進行搶救,當搶救宣布無效的時候,他也知道對方還有生命,只是他的腦死亡而已,由於有的醫學界認為腦死為死,有的是心臟停止跳動為死,有的就看腦波和心電圖。對於器官捐獻者來說,我們可以說這個是善業,如果一個器官捐獻者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經沒有希望了,他的身體被割開、器官被拿走,假如那個時候生起嗔恨心他墮入惡道,假如他思維現在我的器官捐獻出去,捐獻給其他人這個是善業,而且假如他還沒有死的話,他把自己的器官捐獻出去,這個是甚麼樣的佈施啊?這是上上的布施,因為他把生命、把器官都佈施了,如果一個器官捐獻者在臨終的時候,想起他做的這個是上等的佈施,他會忍住疼痛而去思維這樣的功德善業,他必定能夠投生到善趣。
問:一位植物人已無身心的痛苦和喜、樂受,但他的命根未斷,那算還有甚麼業未受完呢?
答:只要命根還沒斷絕,他的身心還是會有喜、樂的感受,只是他不能夠通過表情表達出來而已,因為命根的斷絕必定與死心一起生起,只要命根沒有斷絕,他的心識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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