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支部·四集·簡略經Saükhitta sutta》中,佛陀提到有四種行道: ßCatasso imà, bhikkhave, pañipadà. Katamà catasso? Dukkhà pañipadà dandhàbhi¤¤à, dukkhà pañipadà khippàbhi¤¤à, sukhà pañipadà dandhàbhi¤¤à, sukhà pañipadà khippàbhi¤¤à. imà kho, bhikkhave, catasso pañipadà'ti.û“諸比庫,有此四種行道。哪四種呢?苦行道遲通達、苦行道速通達、樂行道遲通達、樂行道速通達。

諸比庫,乃有此四種行道。”(A.4.161)

對於這四種行道,在《清淨之道》和《法集[論]義註》中從修定、煩惱與根等角度進行了解釋。

首先是依修止得禪的角度:從最初的專注開始,直到生起禪那的近行,其間轉起對定的修習稱為“行道”。從近行定開始直到安止定, 其間轉起之慧稱為“通達”。

1.很難去除妄想等諸障蓋,也遲遲無法證得禪那,稱為“苦行道遲通達”;

2.很難去除妄想等諸障蓋,但去除後能很快證得禪那,稱為“苦行道速通達”;

3.雖然很少妄想等諸障蓋,但卻遲遲無法證得禪那,稱為“樂行道遲通達”;

4.很少妄想等諸障蓋,也能很快證得禪那, 稱為“樂行道速通達”。

依煩惱與根的角度來分,則是:

1.煩惱重且鈍根者為“苦行道遲通達”;

2.煩惱重但利根者為“苦行道速通達”;

3.煩惱輕但鈍根者為“樂行道遲通達”;

4.煩惱輕且利根者為“樂行道速通達”。(Vm.39; Dhs.A.176-180)

只要是聖者,他們在證悟四種聖道時都可依這四種行道進行分別。有些聖者的四種聖道各不相同,而有些則四道皆同。(Vm.801)

佛陀的四種聖道都是樂行道速通達,上首弟子沙利子(Sàriputta)尊者的也是如此。另一位上首弟子馬哈摩嘎藍那(Mahàmoggallàna)尊者在證悟初道入流道時是樂行道速通達,後面三 種聖道則是苦行道速通達。12

這兩位上首弟子都是通過聽聞一首偈頌 即證悟入流道,所以屬於上述四種人當中的敏 銳知者。他們證悟入流道並加入比庫僧團後, 沙利子尊者修了半個月的“ 逐一法觀”(anupadadhamma vipassanà)13,然後在聽聞佛陀開示《中部·長爪經Dãghanakha sutta》時證悟阿拉漢道,(M.2.206)所以他證悟四種聖道都是樂行道速通達。而馬哈摩嘎藍那尊者精進禪修了七天,在聽聞佛陀為他開示的《增支部·睡意經Pacalàyamàna sutta》後,才克服禪修的障礙,(A.7.61)  

次第成就禪那和觀智並證悟阿拉漢道,因此他的後三種聖道屬於苦行道速通達。

綜合上述經論,我們可以依“修止得禪”和“修觀證道”兩方面來分別這四種行道:

1.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在修止得禪方面還有可能存在“樂行道速通達”,也會有“苦行道速通達”和“樂行道遲通達”,但更多的禪修者屬於“苦行道遲通達”,也即是他們在培養定力的過程中很難去除妄想等障礙,而且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精進才能證得禪那。

2.在修觀證道方面,雖然當今仍然屬於可能證悟聖道的時代,但是想要“速通達”已經不可能,絕大部分禪修者都屬於“苦行道遲通達者”,也即是他們必須付出很大的艱辛努力才能鎮伏煩惱,而且需要持續不斷地修觀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證悟聖道。

所以,《法集[論]義註》在解釋“苦行道遲通達”時說:ßTattha yo àditova kilese vikkhambhento dukkhena sasaïkhàrena sappayogena kilamanto vikkhambheti tassa dukkhà pañipadà hoti; yo pana vikkhambhita kileso vipassanàparivàsaü vasanto cirena maggapàtubhàvaü pàpuõàti tassa dandhàbhi¤¤à hoti. Iti yo koci vàro dukkhapañipada- dandhàbhi¤¤o nàma kato.û

“其中,從鎮伏煩惱開始,經過艱苦的加行、努力、勞累才能鎮伏者,屬於苦行道。而鎮伏煩惱後,仍停住於修觀很久才達成道的顯現者,屬於遲通達。如是對這種情況的人命名為苦行道遲通達者。”(Dhs.A.277)


12這是依《法集[論]義註》的說法。(Dhs.A.350)《清淨之道》則說馬哈摩嘎藍那尊者的初道為樂行道速通達,後三道是苦行道遲通達。(Vm.801)《增支部義註》更說馬哈摩嘎藍那尊者的前面三道是樂行道遲通達,阿拉漢道是苦行道速通達;沙利子尊者的前面三道為樂行道遲通達,阿拉漢道為樂行道速通達。(A.A.4.167-8) 由於四種行道可從煩惱、根等不同角度來分別,因此諸義注的判定標準也各異。

13《中部·逐一經》。詳見《止觀法要》第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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