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正自覺者!

 

 

 

問:每個人各有前世後世,這個各自承受業果果報的載體是甚麼?

答:如果認為有一個載體,這是一種邪見(不正確的知見)。

 

一棵樹由種子長成大樹,然後樹又結果。

 

如果你要在種子裡面挖一個實體出來,挖一棵樹出來或者在樹還沒有結出果實的時候,在樹裡面挖個果出來,可以嗎?

 

不可以。

 

它其實是一個流程,當種子生根、發芽、長成一棵樹苗,那麼種子就沒有了,是不是?

 

那個時候不叫種子,而是一棵小樹。

 

當樹苗長成一棵茁壯的大樹,那時我們也不能夠說它是樹苗了,它已經是一棵大樹了,是不是?

 

這只是一個因果相續的過程,這一個滅去那個生起,它們之間不需要有個載體。

 

對此,佛陀與外道的分析與解釋是完全不同的。

 

外道認為:正是因為有造業,有受果報,所以它們中間必須要有主體。

 

然後,他們就創造出靈魂,或者大我、真我、梵我這樣的觀點。

 

但是,佛陀說:正是因為因滅去了,才有果的生。

 

如果有了果,因就不可能同時存在。

 

但是,我們也不能夠說由因直接到果。

 

因為有了因,又在種種其他的緣的支助之下,就會有果的出現。

 

果又可以成為新的一種因,然後帶來新的果。

 

這只是一個相續的過程,這個過程不需要有一個『體』在那裡。

 

例如現在我們所學到的佛法。

 

在我們這個教法期間,第一個發現法的是我們的佛陀,佛陀又把他的法教給弟子,然後他的弟子再把法傳遞下來,一直傳到現在已經兩千五百多年。

 

現在我們仍然可以聽聞到佛陀的法。

 

那現在你們大家來學習、來修行,那是不是有一個甚麼東西搬到你們那邊去?

 

是不是?

 

沒有必要,這就是一種相續的過程。

 

有了因,在因緣和合之時,就會有相應的果。

 

但是並非因直接到了果,而是由於有了因就會有果。

 

當果來的時候,因已經滅去。

 

但是,這個果又可以成為下一個果的因。

 

就像人類的繁衍一樣,不需要有甚麼東西貫穿始終,人依舊繁衍下去。

 

 

問:修觀智的時候,要求用禪那的光明去投射到名色法,可是十種觀的染,有一種染就是光明的染,這裡是否矛盾?

答:我們先要瞭解十種觀之染,巴利叫做vipassanā-upakkilesa,觀的隨煩惱,十種觀的染有光明、有精進、有捨、有策勵、有喜、有樂,這些都是觀之染。

 

這些不能夠稱為煩惱,他們本身不是煩惱,如果是的話,那麼精進也是錯誤的?

 

中捨也是錯誤的?

 

策勵也是錯誤的?

 

不是。

 

十種觀之染其中最後一種稱為欲的才是屬於觀之染,當一個人生滅隨觀智還沒有達到完全成熟的階段,他將能夠體驗這十種觀之染。

 

這十種觀之染,前面像光明等等,其實是屬於色法,捨是屬於中捨性心所,精進是屬於精進心所,只有最後的欲是很微細、很微妙的貪心所,因為這種貪心所、這種欲,它可以執著光明,認為光明是證悟,認為那個時候的中捨、精進是證悟,然後他就放棄了修行,認為已經達到目的了,這個叫道非道智清淨的階段。

 

光明本身不是錯誤,而是說執著這種光明是錯誤的,這種光明是在修生滅隨觀智的時候特別強烈。

 

所以稱它們為隨煩惱,但是無論在修止,在修觀,那時候整個過程光明都是很明亮的,一般在之前或之後,他不會執著於這種光明,所以不成為隨煩惱,唯有去執著、去貪著它,認為這是證悟,那才叫煩惱,問題出在這裡。

 

 

問:修觀一定要有光嗎?

為觀禪預設一個前提,只這個就是染了?

答:提這些問題之前,應先瞭解一些基本的佛法教理。

 

光,只是修觀禪的一個工具。

 

佛陀在《轉法輪經》裡提到,當他證悟的時候,他體驗到了:智已經生起了、慧已經生起了、明已經生起了、光已經生起了、光明已經生起了。

 

在《沙門果經》佛陀也講到,如果一個人要修觀禪,他的心要具足十一種素質,那個時候,他的心應當要很清靜、無染、潔白、光明,如果他的心達到了這樣的素質,那種修觀才是真正的觀禪。

 

如果你只是靠感覺去修觀禪,那種觀禪可能不是真正的觀禪。

 

在巴利經典裡有句話,叫做『相似的觀』。

 

如果一個人只是靠感覺,他所知道的不一定是究竟法,因為修觀的所緣(對象),必須是究竟名色法。

 

究竟法不是靠我們用意識去感覺到的,而一定是要用觀智、用智慧去覺知的。

 

如果一個人的心很弱,那他很難去覺知到究竟名色法。

 

我們在修觀禪的過程,修到第四個觀智的階段,叫未成熟的生滅隨觀智,在這個觀智的階段,禪修者能夠體驗到光。

 

但是,這種光在之前修行時也有,只不過在那個時候,他很可能會執著這些光,自以為這些是屬於涅槃、或是屬於聖道與聖果了。

 

我們再看十種觀之染:精進、捨、喜、樂,這些在修觀當中,都會伴隨著觀禪心一同生起,這些都不是壞事,而且在修觀的時候,一定要伴隨著心一同生起的。

 

比如精進,難道修觀禪沒有精進嗎?

 

修觀那個時候的心沒有策勵嗎?

 

沒有中捨嗎?

 

這些是都有的。

 

在修習觀禪的時候,這些心所本身不是貪染,最後一個叫做欲的心所,也就是他的心,貪著前面這些光明甚麼的,認為這個就是涅槃、這個就是聖果,最後第十種的觀之染(觀的隨煩惱)——欲心所,它才是屬於貪著或貪染,元兇在這裡。

 

之前那些的精進、捨、喜、樂、光明等,都是它貪著的對象。

 

《清淨道論》在講到觀之染時,也有這樣說到:大龍長老在當時,也是體驗到了很清澈、很明亮的光,只不過他認為,那個是屬於涅槃、那個是屬於聖果,他認為自己已經證悟了,是這個問題,而不是光明本身有問題。

 

因此,修觀時的光或光明,這並不是預設。

 

而是說如果一個人,修行到了有禪定的時候,他自然就會產生智慧之光。

 

一個人修行到了有觀智的時候,他自然就會產生智慧之光。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九章選摘:當他如此辨識三地諸行及它們的諸緣時,禪修者把它們歸納為過去、現在與未來的蘊等組別。

 

隨後,他依世、相續與刹那,以思惟智觀照那些行法的三相:壞滅而無常、可畏而苦、無實質而無我。

 

之後,他依緣與刹那,以生滅智觀照那些行法的生滅。

 

當他如此修時即生起了:光明、喜、輕安、勝解、策勵、樂、智、念、捨與欲。道非道智見清淨,是通過辨識光明等觀之染為進展的障礙,而得以分辨道與非道之特相。

 

在此,這是準備培育思惟智,即以觀照名色法三相修觀的階段。首先,禪修者必須把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的色法,都歸納於色蘊。

 

同樣地,他也把一切的受想行識歸納於各自的蘊: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

 

一切行法(名色法),都有以下三相:

一、壞滅而無常,因為它們在生起之處即遭受壞滅,而沒有轉變為其他法或有所遺留;

二、可畏而苦,因為一切無常之法都不可靠而可畏;

三、無實質而無我,因為它們沒有我或實質或主宰者。

 

依『世』是指長時間,首先禪修者觀照每一世裡的行法為無常、苦、無我。

 

然後再把每一世分為三個階段、十年一個階段、一天一個階段等,直至觀照在行走時每一步裡的行法都是無常、苦、無我的。

 

依『相續』是指依同一個名相續流或色相續流,依『刹那』是指依刹那生滅的名色法。

 

生滅智是觀照諸行法生滅之智。

 

『生』是指生起之時;『滅』是指變易、毀壞與消失之時。

 

『依緣』修習生滅智,是指禪修者觀照諸行如何由於它們的諸緣生起而生起以及由於它們的諸緣滅盡而滅盡。

 

『依刹那』修習生滅智,是指觀照諸行法的刹那生滅。

 

在『未成熟』的生滅智階段,當觀照力提升時,十種『觀之染』即可能會生起於禪修者。

 

他可能會看到從其身發射出極亮的光明。

 

他也可能會體驗到,前所未有的極強的喜、輕安與樂,其勝解與策勵增長,智趨向成熟,念變得穩定,捨變得不受動搖。

 

他也可能會對這些體驗生起了微細的欲,即享受與執著這些體驗。

 

當禪修者體驗首九種殊勝的經驗時,若缺少分辨的能力,他就可能會以為自己已經達到出世間道果。

 

他也就可能會停止觀禪進展,而只是享受那些體驗並不知道自己其實是在執著它們。

 

但若他有能力分辨,他將會知道這些體驗只是成熟的觀智的副產品。

 

他會繼續觀照它們為無常、苦、無我,繼續提升其觀禪之修習,而不會執著於它們。

 

分辨十種觀之染為非道、觀禪是道的能力,被稱為道非道智見清淨。

 

當他如此脫離了那些進展的障礙後,他證得了有關三相的一系列觀智,從生滅智直至隨順智。

 

 

問:請問在修止禪業處時,必須要修四念處,這會影響修入出息念嗎?

答:這個問題問得不應該,把四念處和止觀禪分開。

 

甚麼叫四念處呢?

 

我想問一問,提這個問題的人。

 

學員:身念處、受念處、法念處、心念處。

答:對啊!現在有一種錯誤的理解,認為修四念處,就是在平時當中,我們怎麼、怎麼做,其實這只是四念處的一個部分。

 

如果要修四念處,我想大家都看過《大念處經》吧?

 

修四念處,就要依照佛陀教導的《中部‧念處經》或《長部‧大念處經》。

 

在《大念處經》裡,佛陀是怎麼教導第一種念處?

 

第一種念處是甚麼?

 

學員:身念處。

 

答:身念處當中的第一種業處是甚麼?

 

學員:入出息念。

 

答:對的,那麼修入出息念,這是不是在修四念處?

 

就是在修行四念處!

 

如果你是一位入出息念的修習者,你在禪修的過程當中,初期乃至結尾,不就是在修行四念處嗎?

 

難道你是在修習四念處之外的一種念處?

 

修行四念處,是修習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這四種念處一共包括了二十一種業處,其中的身念處包括了十四種業處。

 

第一種業處就是入出息念,第二種業處是四威儀,第三種業處是四種正知,第四種業處是厭惡作意也就是三十二身分;第五種業處是四界差別或四大,接著是九種塚墓觀,這是九種墳場的修行方法。

 

入出息念是甚麼?

 

現在大家在修止業處,培育定力,那不就是在修四念處其中的身念處嗎?

 

為甚麼要把它分開呢?

 

修四界差別也是這樣,修三十二身分也是這樣,修九種墓墟觀叫修不淨,這些都是屬於培育定力的方法。

 

而其中的修四種威儀和四種正知,包括了止禪與觀禪的修行。

 

講到要修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清淨道論》很明確地說到,這些都是修維巴沙那(vipassanà內觀)的範疇,這個是一種次第。

 

好像我們在修入出息念,修入出息念可以一直完成所有四念處的修行。

 

在《相應部‧入出息相應》,佛陀有講到,如何把四念處和修入出息念結合起來的修行方法。

 

其中我們現在一般講到的修止禪業處,也就是佛陀在《大念住經》裡講到的第一種業處。

 

在十四種身念處的第一種業處,當他修到入出息念,這種業處是以達到第四禪定為成就的,之後再修其他的業處,是這樣的,如果我們去看這部經的《義註》就會很清楚。

 

然後接著的兩種業處,四威儀就是在我們行(走)、站立、坐著、躺臥都修習。

 

如果是修止禪,那就是就修止業處,如果是修觀禪那就是修觀。然後到了受念處、心念處,完全都是修觀禪的範圍。

 

再修法念處,法念處其實就是在修心所。

 

法念處又可分為五種業處:第一種是觀照五蓋的,第二種是觀照五蘊的,第三種是觀照六處的,第四種是觀照七覺支的,第五種是觀照四聖諦的,基本上都是在修心所。

 

因此,身念處有14種,受念處有1種,心念處有1種,這裡有16種。

 

再加上法念處5種,一共有21種修行方法。

 

這21種是修行四念處裡的具體的修法。四念處是從所緣(觀照目標)上來分,可以分為四大類。

 

其實,它還是離不開五蘊,因為身念處就是以色蘊為主,如果是要修止業處培育定力,那是以概念法為主。

 

如果是要修觀業處培育觀智,比如修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這其中的心,是識蘊;受是受蘊。

 

而想蘊和行蘊,是屬於修法念處。

 

所以四念處觀照的對象,還是離不開五蘊。

 

因此,我們不應該把四念處與止觀分割開來。修戒、定、慧,是從修行次第上來分;修四念處,則是從所緣上來分,事實上它們還是一樣的,不要認為我修四念處,我走路的時候,就知道腳步的『動、動、動』,這不叫修四念處。

 

我們不要窄化了四念處的修行方法,如果要透徹瞭解四念處的話,應當要仔細瞭解巴利經典對此的詮釋,我們要完整的看,而不要斷章取義的看。

 

不要只抽取經文其中的一段,然後就說這個叫四念處,而否定其他的,這個要注意。

 

 

問:請問沒有神識,是心識在輪迴投胎嗎?

為何在緣起觀到有心識的前世、今生、未來?

心識在死心一起的刹那滅去,又在業的帶領下結生故而才有生生世世的殘留印記嗎?

答:不是這樣的。

 

如果你認為有個神識,那是邪見;如果你認為有個心識在輪迴投胎,那是邪見;如果你認為有心識的前世、今生和未來,那也是邪見。

 

心識是刹那、刹那生滅的,後一刹那的心識已經不再是前一刹那的心識了,沒有任何的持續性,它只有相續的生滅性,一個心識不會永恆地維持。

 

當我們造了業,業很快會消失。

 

比如:一個人在殺的時候,心已經滅去了,他所造的業的力量只是一種影響力存在而已,那種造業的心早已滅去。

 

我們為甚麼還能記得過去所造的那種殺業或不善業呢?

 

其實並不是說那種殺的業和那種心還存在,而是因為我們取過去的當時的那種心為目標,那個時候我們的心取過去殺的心為目標,就感覺我們還記得,其實這過去的影像只是一種所緣而已,明白嗎?它只是做為一種心認知的目標。

 

比如:我們現在很生氣,所生起的心是瞋心。我們明天再想起自己昨天很生氣,現在所生起的這種瞋心只是明天想起的心的所緣而已。

 

心取所緣,由於心能夠取過去的目標為所緣,所以我們感覺所謂的生命由於記憶的關係好像它是恒常的。

 

其實不是,一造下立即就滅去,一造下立即就滅去,如果我們認為它會持續,那是一種常見,也是一種我見,這些都是邪見。

 

 

問:令生業能使結生心生起時一個人的壽命長短就確定下來,對嗎?

那就是無論一個人如何修行都無法改變一個人的壽命長短的,對嗎?

答:令生業決定一個人的長壽和短命,然而支持業也可能會支持。

 

因此令生業只是決定你的這一生的基本的壽量。但是如果你透過適當鍛練、飲食調理、衛生保健、保持良好的心情等等,這樣的話,可能你的壽命會延長。

 

但是即使你的令生業是長壽的,你生活沒有節律、花天酒地、縱欲無度等等,這樣的話,你的健康會受損,你所造的那些不善業會助長你的不善業提早成熟而使你的壽命縮短。

 

而對於修行來說也是,一般上來說,對壽命長短的影響都不大,但是如果我們經常生起良好的心、善心,它有可能會延長,但是不可能有太大的變化。

 

 

問:如果一個人死時果報低劣,這能影響他來世幼年果報也很低劣嗎?

答:果報低劣是指由於他過去生的不善業成熟而造成他今生的業生色很低劣,但如果今生他在臨死的時候生起的是善心,或者他的善業成熟,他來世的幼年並不一定會很低劣。

 

比如說,每一個人在臨死的時候由於業生身(他的果報色法)已經一直在衰弱,所以每一個人在臨死的時候都會很虛弱、有各種各樣的病等等,但是如果成熟的令生業是令他健康、令他很長壽的業,那他下一生的幼年階段仍然會是很好的。

 

 

問:人有來世嗎?前一世同下一世有何關聯?

答:人當然有來世,只要還沒有斷除煩惱,也就是說原動力還在,就會有來世。

 

那前世跟下一世有甚麼關聯呢?

 

最明顯表現在性恪上。

 

性格是怎麼形成的呢?

 

性格就是一個人的行為模式、心理傾向、愛好興趣等等的總和,稱為性格。

 

性格是若干行為的組合,而行為又是由其心理傾向而來。

 

所以當一個人不斷地重複某一種行為,久而久之,這種行為的總和就稱為性格。

 

有些小孩很小就顯現出一些性格傾向或者我們說很多不同的人,乃至雙胞胎,他們都有不同的性格,造成這些性格的原因是甚麼?

 

其實跟他們過去還是有關的。

 

如果說人這個個體只是從父母那繼承的,那麼按道理來說,我們就應該是父母性格的組合,但是我們顯現出很多跟父母不同的差異,比如我父母就不信佛,怎麼會生了一個跑去出家的孩子呢?

 

這是很難想像的。所以說性格跟今生有關,也跟過去世行為的積累有關。

 

當然,除了性格之外,每個人的不同還有很多,比如貧富貴賤、長壽短命、健康多病、智慧愚蠢、記憶力好與記憶力不好,其實這些都和過去生的行為有關。

 

我們現在只是一堆行為的結果,而我們現在的行為又會影響到以後,它都是因因果果,有結果必然有原因。

 

 

問:過去世是以甚麼樣的業力而成為男性或女性?

答:如果一個有情過去經常造作女性的業,比如愛妒忌或感性化,他的心、他的行為、他的業就傾向於女性。

 

如果一個人比較好鬥、好勝,自主性比較強,那麼他的心、他的行為、他的業就傾向於男性。

 

而更傳統的說法是,由於過去造了邪淫業,導致投生為女性。

 

然而,成為男性或女性跟一個人的願也有很大的關係。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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