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傳上座部佛教1的傳統,要成一位在家弟子,必須執行三皈依以及受持五戒。

執行三皈依,巴利語tisaraõ agamana的直接翻譯。皈依(saraõ a),又稱作庇護所。執行三皈依即指前往佛(Buddha)、法(Dhamma)、僧(Saï gha)三種皈依處。也稱作皈依三寶,簡稱三皈依。

對佛、法、僧三寶生起淨信心的男性女性信眾必須通過執行三皈依,才能算是正式成佛教信徒。已經執行三皈依的在家男眾稱男居士/近事男(upàsaka優婆塞)或淨信男、清信士。女眾則稱女居士/近事女(upàsikà優婆夷)或淨信女。

執行三皈依是一切戒法的根本,無論是在家的五戒、八戒、十戒法,還是出家的沙馬內拉2十戒法,皆是在念誦三皈依完結時成立的。甚至在佛陀尚未授權僧團可以通過舉行3甘馬4接納新成員之前,想要在跋格瓦正法、律中出家的善男子也是通過念誦三皈依而達上成比庫的。

執行三皈依,表示一個人在信仰上接受佛教,以佛、法、僧三寶唯一信仰。而作一位在家佛陀的弟子,最基本的道德行規範是五戒。

戒,巴利語sãla。有行、習慣、品質、本性、自然等義,通常也指道德規範、好品質、良善的行、佛教的行準則等等。

《清淨之道》中解釋:“以甚麼意思戒呢?以戒行之義戒。何稱戒?正持(samàdhànaü )――以身業等好習慣的無雜亂性之義;或確持(upadhàraõ aü )――以佇立於善法的持續性之義。這兩種意思實是通曉語法者所允許。但也有人以頭義戒,以清涼義戒,用如是等方式來解釋其義。”(Vm.7)

有人將“戒”片面的理解消極的禁戒,認受了戒就不自由,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然而,從“戒”的原意來看,它卻是主動的培育好的行習慣,養成良善的品德、素養。故此,“戒”也是“學處”的同義詞。

學處,巴利語sikkhàpada,或翻譯稱作學足。sikkhà意思學、學習、訓練;pada意思足、處所。學處亦即是學習規則、戒條。

五戒(pa¤ casãla),即指五條學處,五種行規範。它通過遠離、避免五種不良的行來達成。即1.遠離殺生、2.遠離不與取、3.遠離慾邪行、4.遠離虛妄語和5.遠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

這五條戒是一切在家的佛陀弟子都應該遵守執行的。如果一位居士故意違反了五戒中的任何一條學處,則該學處將成無效。

如果他想繼續持守完整的五戒,則必須重新再受三皈依以及五戒。5因此,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在家信眾在做佈施、禪修、聞法等功德之前,傳統上都會先向比庫求受三皈依和五戒,令其戒行清淨,從而使所做的功德更加殊勝。若條件允許者,更可求受三皈八戒或十戒。同時,持守清淨戒律本身也是一種功德。

根據南傳上座部佛教傳統,在受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等等所有正式的場合,都是使用巴利語6來進行的。本書內容在受皈衣受戒的巴利語下面也把中文的意思翻譯出來,以供參考。在受皈戒的過程中可以不念中文。

以下內容所列舉的主要是依照緬甸傳統的受戒程序。斯里蘭卡和泰國的傳統則大同小異。        

 

 

1南傳上座部佛教:巴利語Theravàda。由印度本土向南方傳播到斯里蘭卡、緬甸等國家的佛教,也簡稱“南傳佛教”。因所傳誦的三藏經典使用巴利語(pàëi-bhàsà),又稱“巴利語系佛教”。

南傳上座部佛教堅持傳承和保守佛陀的原本教法,只相信和崇敬佛、法、僧三寶,傳誦與尊奉巴利語律、經、論三藏,依照八聖道、戒.定.慧、四念處等方法禪修,大多數人致力於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槃。

傳統上,南傳上座部佛教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

 

2沙馬內拉:巴利語sàmaõ era的音譯。是指於跋格瓦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漢傳佛教依梵語ràmaõ eraka 訛略“沙彌”。

 

3達上:巴利語upasampadà的直接翻譯,由upa(上)加sampadà(達到、獲得)組成,意思達到上位,即達到稱上等狀態的比庫身份。北傳佛教古代律藏翻譯作受具足戒、受大戒、近圓、圓具等。

 

4甘馬:巴利語kamma的音譯,意思業、行。以譯音出現時,則專指僧團的表決會議。漢傳佛教依梵karma音譯稱“羯磨”。

 

5正如在受皈依持戒時的在家居士,主動表達其意願接受這些行規範:我願意遵守避免殺生等等這些學習規則。假如他後來故意違反了這些學處,即意味著他已不能履行自己的諾言,這即是導致其戒失效的原因。

南傳上座部佛教並沒有要求在家人在違反學處後必須懺悔的做法,若他想繼續接受這些訓練規則,只需要再一次表達受持五戒的意願即可。

此,本書內容在後面將居士們提供自己在家中受持三皈五戒及八戒的方法。

 

6巴利語(pàëi-bhàsà):是由佛陀在世時印度中部馬嘎塔國(Magadha摩揭陀國)一帶使用的方言變化而來。南傳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語是佛陀當年講經說法時所使用的馬嘎塔口語,所以又稱“馬嘎底語Màgadhika”(Màgadhã摩揭陀語)。

“巴利”(pàëi)一詞的原意是指聖典、佛語(Buddha-bhàsà),用以區分作解釋聖典的文獻──義註(aññhakathà)和複註(ñãkà)。也因如此,記錄聖典、佛語的專門用語“馬嘎底語”到後來也就逐漸成了“聖典語”、“佛經語”的代名詞,即指“巴利語”。

巴利語與梵語(Saï skrit)同屬於古印度語,但梵語屬於雅語,巴利語屬於俗語;梵語是貴族語,巴利語是民眾語;梵語是婆羅門教、印度教的標準語,巴利語則是佛陀及聖弟子們的用語。佛陀曾禁止僧眾們用梵語來統一佛語。

南傳上座部佛教使用巴利語傳誦三藏經典,所以又稱巴利語系佛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南傳上座部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