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使用到名詞“靈魂”、“自我”、“個我”或梵文裡的“神我Atman”(Atman其實只是“我”的意思,一般都翻譯“神我”,沿用已久,但是否與奧義書及吠檀多之哲學相符,甚可質疑。)這些字眼的時候,它們所提示的意義是:在人體中有一恒常不變、亙古長存的絕對實體。這實體就是那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背後不變的實質。依照某些宗教說,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個別的靈魂,這靈魂是天神所創造的。人死後,它即永久的生活在地獄或天堂裡,而它的命運則完全取決於它的創造主的裁判。依另一些宗教的說法,這靈魂可以歷經多生,直到完全淨化,最後乃與天神或梵天或神我合一,因當初它就是從這裡面流出來的。這個人身中的靈魂或自我是思想者、感受者、一切善惡行為所得獎懲的領受者,這種的觀念叫做我見。

 

在人類的思想史中,佛教是獨一無二不承認這個靈魂、自我或神我的存在者。根據佛陀的教導,我見是虛妄的邪見,與真實絕不相符。它只能產生“我”、“我的”之類有害的思想、自私的慾望、貪求、執著、憎恨、憤怒、我慢、自利主義,以及其它污染不淨法等種種問題。它是世間一切紛擾的泉源:從個人間的衝突,以至國與國間的戰爭,莫不以此根源。簡而言之,世間一切邪惡不善法,無一不可溯源到這一邪見。

 

人的心理上,有兩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自衛與自存。了自衛,人類創造了天神,靠天神得到保護、安全、依靠,就像小孩依賴父母一樣。了自存,人類想出了靈魂(神我)不滅的主意,使得恆古長存。由於愚昧、懦弱、恐懼、貪婪,人類需要這兩件東西來安慰自己。因此,他緊緊的、狂熱地抓住祂們。

 

佛陀的教誡不但不助長這愚昧、怯懦、恐懼、貪慾,反而從釜底抽新將這些劣根性連根拔除,使人類得到正覺目的。

根據佛教,天神與靈魂的概念,是虛妄不實的。雖然神學是一項高度發展的理論,它們仍然只是極精細的前塵心影,不過穿上了深奧難懂的形式學以及哲學名詞的外衣而已。這些觀念之根深蒂固而人類所親所愛,使得人類不願聽聞、更不願瞭解任何與之相反的教導。

 

佛陀對這點甚熟知。事實上他曾說過,他的教導是反潮流的,是違反人類自私的慾念的。在他證正自覺才四個星期的時候,他坐在一棵榕樹底下,如是自思:“我已證入真理。此理艱深,難見難解,......惟智者能知之...... 強烈的慾望所征服而黑暗所包圍的人,不能見此真理。這真理是反潮流的,崇高、深奧、微妙、難知。”

他心裡這樣想著,佛陀曾一度猶豫。如將他所證真理,解釋與世人熟知,是否將徒勞無功?然後他將世間的人比作一座蓮池:在蓮池中,有些蓮花還淹沒在水底,有些已長到水面,有些則已透出水面而不污水所沾染。同樣的,在這世間也有各種根基不同的人。有些人會瞭解這真理的,佛陀這才決定說法。

 

無我論(或稱非有靈魂論)是緣起論的推論,也是分析五蘊所得到的自然結果。苦聖諦已說明所謂眾生或個人是由於五蘊因緣和合而成。將五蘊予以分析審察,找不到在它們幕後另有一個可以稱之我、神我、自我的長住不變的實質。這是分析法,但用合成法的緣起論,也能得到同樣的結果。根據緣起論,世間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的。每一件事物都是因緣和合的(由條件、因素所構成)、相對的、互依存的。這就是佛教的相對論。   

 

緣起論應有一個簡易的概念。這一項教義可用四句簡短的公式來代表它: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在這緣起、相對、互存的原則下,整個生命的存在、持續,以至寂滅,都在一條叫做緣起法則的公式裡解釋得十分祥詳。

這法則共分十二部份(十二緣起支):

一、因無知,乃有種種意志的活動而成業(無明緣行)。

二、因有種種意志的活動行,乃有知覺的生起(行緣識)。 

三、因有知覺,乃有精神與肉體的現象產生(識緣名色)。 

四、因有了精神與肉體的現象發生,乃有六根的形成(名色緣六根)。

五、因有六根,乃有(感官與心靈)對外境的接觸(六根緣觸)。 

六、因有(感官與心靈)對外境的接觸,乃生起種種感受(觸緣受)。 

七、因有種種感受,乃生起種種貪慾“愛”(受緣愛)。 

八、因有種種貪愛,乃產生執取不捨(愛緣取)。 

九、因有執取不捨,乃有存在(取緣有)。 

十、因有存在,乃有生命(有緣生)。 

十一、因有生命,乃有老死(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

十二、老死(成熟後敗壞、死亡、悲傷、痛苦等等)。

生命就像這樣生起、存在、持續。

假使我們將這公式的順序倒過來,就得出如下的緣滅的逆向定理(滅):

1.因無知止息,有種種意志的活動而成的業也同時止息(無明滅則行滅),

2.因意志活動止息,知覺也同時止息(行滅則識滅)

3.因有知覺止息,精神(名)與肉體(色)的現象產生也同時止息(識滅則名色滅)

4.因精神與肉體止息,六根也同時止息(名色滅則六根滅)

5.因六根止息,(感官與心靈)對外境的接觸也同時止息(六根滅則觸滅)

6.因(感官與心靈)對外境的接觸止息,生起種種感受也同時止息(觸滅則受滅)

7.因種種感受止息,生起種種貪慾“愛”也同時止息(受滅則愛滅)

8.因有種種貪愛止息,執取也同時止息(愛滅則取滅)

9.因有執取不捨止息,乃有存在(有)也同時止息(取滅則有滅)

10.因有(存在)止息,生命(有)也同時止息(有滅則生滅)

11.因爲(有)生命止息,老與死也同時止息(生滅則死滅)

 

於此應該明白知道的是:這緣起法則的每一部份,一方面是由眾多條件(因緣)和合而生( conditioned緣生的),另一方面又同時構成其它部份生起的條件(condition- ing 緣起的)。因此,它們之間的關係,完全是相對的、互相依存的、互相聯結的。沒有一事一物是絕對獨立的。所以,佛教不接受最初的因。緣起法則是一個首尾相接的環,而不是一條直線的鏈子。

 

自由意志的問題,在西方的思想界與哲學界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根據緣起法,這問題在佛教哲學中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生起的。既然整個的存在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因緣和合的)、互相依存的,我們何能單獨自由?意志與其他思想一樣是緣生的。所謂“自由”,其本身就是相對的、緣生的。無論是肉體或精神方面,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自由的,因一切都是相對的、互相依存的。自由意志的含義,是一個與任何條件及因果效應無關的意志。但是整個生存界都是有條件的(緣成的)、相對的、受因果定律支配的。在這裡面,如何可能產生一個意志或任何一樣事物,與條件及因果無關?此處所謂自由意志的觀念,基本上仍與天神、靈魂、正義、獎懲等觀念相連結。不但所謂自由意志並不自由,甚至自由意志這一觀念都不是無條件的。

 

根據緣起法則,也根據眾生五蘊和合而成的這一分析,在人體內或身外,有一常住不變的實質,名神我、我、靈魂、自我、個我,這一種觀念,只能被認是一種邪見、一種心所造的影像。這就是佛教的無我論或稱非有靈魂論。

了避免混淆,於此必須表明,真理有兩種:世俗的真理(俗諦)與最高的真理(真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我、你、眾生、個人等等名詞的時候,不能因實無我及眾生等而將上項名詞視妄語。這些名詞在世俗共認的意義來說,也是真實的。但是,最高的真理,卻是實際上並無我與眾生。

有少數學者,竟然違反佛教精神,試圖將“我”觀念,私自輸入到佛陀的教義之中,實在是奇怪至極。可是應該要將佛陀從來不曾接受過的的一種觀念輸入於佛教之中,那就不對了。這種觀念在現存的原始巴利聖典中,就我們所見,是不佛陀所接受的。

相信有天神與靈魂的宗教,並不以這兩種觀念秘密。相反的,他們還經常不斷的反覆宣揚它們,極盡辯才吹擂之能事。如果佛陀曾經接受這兩種在一切宗教中極重要的觀念,佛陀一定會公開宣佈,如同佛陀談論其它事物一樣,而不會將它們隱藏起來,以留著佛陀般涅槃二千五百年後的人來發現。

 

可是人們一想到佛教的無我,會將他們幻想的“我”毀滅,神經就緊張了起來。佛陀對這一點並不是不知道。

 

有一位比庫有一次問佛陀:“跋格瓦!是否有人因發現身內無有常住實性而遭受痛苦折磨呢?”“有的,比庫!”佛陀答說。“有人執持這種見解:‘宇宙就是神我,我死後即將與之合一,常住不變,恆古永存。我將這樣的存在,以至永遠。’

當他聽到如來及其弟子所弘傳的教義,目的在摧毀一切臆見(戲論)......消滅“愛”,達到無著、寂滅、涅槃時,那人自忖:‘我要被消滅了,我要被毀掉了,我將不再存在。’於是他就哀傷、憂慮、焦急不安、搥胸痛哭而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比庫,因身內找不到常住實體而為痛苦所折磨的人是有的。”

在別的經典裡,佛陀也說過:“諸比庫!這個沒有‘我’也沒有‘我所’的意念,對於無識的凡夫是駭人的。”想在佛教中找出一個“我”來的人,是這樣辯論的:“誠然,佛陀將眾生分析色、受、 想、行、識,並說這五者中沒有一樣是‘我’。但是他並沒有說除了五蘊之外,人身內或其他地方,就完全沒有‘我’了。”

 

這種立論有兩種站不住的理由:

第一:根據佛陀說,眾生僅因五蘊因緣和合而成。除此之外再無別物。沒有一部經典中,佛陀曾說眾生身中除了五蘊尚有他物。

第二:佛陀曾在不只一部經中,毫不含糊地斷然否認人身中或身外或在宇宙中之任何一處有神我、靈魂、自我、個我的存在。今試舉例:在巴利經藏《法句經》中,有三首偈極關重要而為佛教之精要。這三首偈就是第二十章的第五、六、七等三偈(或全經中的第二七七、二七八、二七九等三偈)第一、第二兩偈中有說:“一切有的事物,都是無常的(諸行無常)。”以及“一切有的事物,都是苦的(諸行皆苦)。”第三偈卻說:“一切法都是沒有‘我’的(諸法無我)。”

這裡請特別注意,在第一、二偈中所使用的是“有的事物(行)”一詞,但在第三偈中則改用“法”字了。甚麼第三偈不也和一、二偈一樣地用“行”(有的事物 )而要用“法”字呢?整個的關鍵就在這裡。原來,行的意思,就是五蘊與一切緣起、依存、相對的事物(精神的和肉體的都在內)。假如第三偈也說:“一切行(有的事物)都是沒有我的”,那麼有人也許會想:雖然有為的事物中無我,但在有的事物之外,五蘊之外,也許仍有一個 “我”吧!就是為了避免這種誤會,所以第三偈中才用了“法”字。“法”字的意義比“行”字要廣大得多。在佛教中,沒有一個術語的涵義,比“法 ”字更廣的了。它不僅包括有的事物,也包括了無的“絕對性”與涅槃。世出世間 、善惡、有、相對絕對,沒有一樣事物不包括在這一個“法”字中。因此,根據 此一申義,“諸法無我”很顯然的是說不僅五蘊之中無我,在五蘊之外或離開五蘊依然 無我。無論在人或法中,都沒有我。

 

 

 

在《中部 阿勒葛度帕瑪經Alagaddupama sutta》裡,佛陀向弟子們說:“諸比庫!你們可以接受靈魂實有論,只要接受了這一理論,一切憂悲苦惱就不再生起。但是,諸比庫!你們見到過這樣的靈魂實有論嗎?接受了它就可以使憂悲苦惱不再生起?”“當然沒有,跋格瓦!”“好極了,諸比庫。諸比庫!我也從未見過有這樣的靈魂實有論,接受了它憂悲苦惱便不再生起。”

如果曾經有過為佛陀所接受的靈魂實有論(有我論),他一定會在上節經文裡予以解釋,因他曾要諸比庫接受不會產生痛苦的靈魂實有論。但在佛陀的看法,這樣的靈魂實有論是沒有的。任何的靈魂實有論,無論它是如何高深微妙,都是虛妄幻想,徒然製造各種問題,隨之產生一連串的憂悲、苦惱、災難、困擾等等。

 

在同一經中,佛陀接下去又說:“諸比庫啊!我以及與我有關的任何事物(我所)既然確確實實是不可得的,所謂‘宇宙就是神我(靈魂);我死後就成為神我,常住不變 ,恆古長存,我將如是存在以至永遠’的臆見,豈不是十十足足的愚癡?”

這裡,佛陀清清楚楚的說出神我、靈魂、我實際上是不可得的。相信有這麼一件東西 ,乃是再愚痴不過的事。   

 

佛陀那時正住在一處叫做竹芳邑的村子裡,離他的般涅槃剛好三個月。當時 他年齡已八十歲,正患重病瀕臨死亡。但他認如果不向那些他所深愛而親近的弟子們宣佈這一噩耗,遽然死去是不適合的。因此,他鼓起勇氣,決意忍受一切痛苦,克服他的疾病而複原了。但是佛陀的健康仍然很差。病癒之後,有一天坐在戶外一處遮蔭之下,佛陀最忠實的侍者阿難,來到他所愛的尊師身邊坐了下來就說:“跋格瓦,我曾照顧跋格瓦的健康,我曾跋格瓦服侍疾病。但是一看到跋格瓦生病,我就覺得天昏地黑、神志不清了。我只有一個小小的安慰。我自己想跋格瓦在沒有留下有關僧團的教誨之前,是不會涅槃的。”於是,佛陀充滿了慈悲與人情,很溫和的對他的忠心而深愛的侍者說:“阿難啊!僧團對我還有甚麼乞求呢!我以將法(真理)不分顯密統統教給了你們。關於真理,如來手掌中並無隱秘。當然,阿難,如果有人認他應該領導僧團,僧團應該依靠他,他自應留下遺教。可是如來並沒有這種念頭。那麼,他為甚麼要僧團留下遺命呢?我現在已經年老,阿難啊!都八十歲了!用舊了的車子,需靠修理才能繼續使用。同樣的,在我看來,如來的色身,也只有靠修理才能繼續活下去。因此,阿難!應該以你們自己島嶼而安住,以你們自己而不以任何他人作你們的皈依;以法你們的島嶼,以法你們的皈依,不以任何他物你們的皈依處。”

佛陀向阿難說這些話的意思是十分明顯的。阿難本來非常憂鬱。他認他們導師死了,他們將全部變成孤單、無援、無所依靠。所以佛陀給他安慰、勇氣、自信。告訴他們應該依靠自己,依靠他所傳授的“法”,而不依靠任何他人或物。在這裡提出一個形而上的神我、自我的問題,實在是太離譜了。

接著,佛陀還向阿難解釋一個人應該如何成自己的島嶼或依靠,一個人應該如何以“法 ”自己的島嶼和依靠:要養成念念分明。對自己的色身、感覺、心識、心所的一切動態,時時刻刻無不瞭然洞悉(四念處)。在此,佛陀也完全沒有談到神我或自我。

 

有一次,佛陀從波羅奈到優樓頻螺去,在途中一座樹林裡的一棵樹下安坐。那天,有三十位朋友,都是年輕的王子們,帶著他們年輕的妻子,在這樹林裡野餐。有一個未婚的王子,帶了一名妓女同來 。當其他的人正在尋歡的時候,這妓女偷了些貴重的物品逃走了。王子們就在森林中找她,他們看見佛陀坐在樹下,就問佛陀有沒有見到一位女人。佛陀就問他們了甚麼事。他們說明原因之後,佛陀就問他們:“年輕人!你們意下如何?尋找一個女人呢?還是尋找你們自己?那一樣對你們更有利啊?”

這又是一個簡單而自然的問題。硬要牽強附會的將形上的神我、自我等觀念扯這門子爭論,實在是說不通的。王子們回答稱還是尋找自己妙。佛陀於是叫他們坐下並他們說法。在有案可循的原文經典裡,佛陀對他們所說法中,沒有一個字涉及神我。

 

關於遊方者婆嗟種問佛陀是否有神我,佛陀緘口不答一事。故事是這樣的:婆嗟種來到佛陀處問說:“可敬的果德瑪啊!神我是有的嗎?”佛陀緘口不答。“那麼,可敬的果德瑪,神我是沒有的嗎?”佛陀還是緘口不答。婆嗟種就站起來走了。

 

這遊方者走後,阿難問佛陀甚麼不回答婆嗟種的問題。佛陀解釋自己的立場說:“阿難,遊方者婆嗟種問我:‘有我嗎?’如果我答:‘有的’,那麼,阿難,我就與持常見的梵行出家人站在一邊了。“同時,阿難,遊方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答:‘沒有!’那我就持斷見的梵行出家人站在一邊了。

“再說,阿難,婆嗟種問我:‘有我嗎?’如果我答‘有的!’這答案與我所知‘ 一切法無我’符合嗎?”“當然不符合囉!跋格瓦。”“還有,阿難,遊方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回答:‘沒有!’那將使得本來已經糊里糊塗的婆嗟種越攪越糊塗了。他就會這樣想:以前我倒還有一個神我,而今卻沒有了。”

佛陀為甚麼保持緘默,現在該很明白了。但如我們將全部背景,和佛陀對付問題及問話人的態度,也考慮在內,就會更加明白。可惜這種態度完全討論這問題的人所忽略了。佛陀並不是一座電腦,不管甚麼人問甚麼樣的問題,他都會不加思索的答覆。他是一位很踏實的導師,充滿了慈悲與智慧。他並不是了炫耀自己的才智知識而答問,而是了要幫助問話人走上正覺的道路,他和人講話時,時刻不忘對方的水準、傾向、根器、性格以及瞭解某一問題的能力。

 

根據佛陀說,對付問題有四種方式:(一)某些問題必須直截瞭當的回答;(二)某些問題須以分析的方法解答;(三)另有一些問題需以反問答覆;(四)最後,有一類問題需予以擱置。

擱置一個問題有許多方法。其中有一個方法就是說出這問題是不可解答的。有好幾次同一的婆嗟種來問佛陀世界是否有常的時候,佛陀就是這樣告訴他的。他對羈捨子以及其他的人,也是這樣答覆的。但是對於有無神我的問題,他可不能同樣的答覆,因他一直都在討論與解釋這問題。他不能說“有我”,因它與他所知的一切法無我相違背。而他也不能說“沒有我”,因為這將毫無必要、毫無意義的增加婆嗟種的困擾。婆嗟種早就承認他本來已經一則類似的問題所困擾。他尚未到能瞭解“無我”的地步。因此,在這種特殊情形之下,保持緘默,將問題置之不答,就是最明智之舉。尤其不可忘懷的是:佛陀認識婆嗟種已有多時。這位好問的遊方者來訪問佛陀,這也並不是第一次。智悲雙運的導師,曾經了這困惑的求法者煞費心機,並對他表示深切的關懷。在巴利文聖典中,多處都提到這位遊方者婆嗟種。他常常去見佛陀以及佛陀弟子們, 三番兩次向他們提出同樣的問題,顯然了這些問題而十份煩悶,幾乎到了著魔的程度。佛陀的緘默,對婆嗟種的影響,似乎要比任何雄辯滔滔的答案大。

 

有些人以為“我”就是一般所謂的“心”或知覺(識)。但是佛陀說,與其認心、思想(意)或知覺(識)我,毋寧認色身我,反倒好一點。因色身比心識似乎較堅實。心、意、識日夜遷流,遠比色身的變化速。

造成“我”的觀念,是一種模模糊糊的“我存在”的感覺。這“我”的觀念,並沒有可以與之相應的實體。但能見到這一點,就是證入涅槃。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 《小部》中,有一段差摩迦比庫與一群比庫談論這一問題的會話,能發人深省。

這群比庫問差摩迦,他在五蘊中是否見到有“我”或任何與“我”有關的事物(我所)。差摩迦回說:“沒有。”於是,那群諸比庫就說,假如這樣,他應該已經是一位離塵絕垢的阿拉漢了。可是,差摩迦自承雖然他在五蘊中求“我”與“我所”不可得, “但是我尚不是一位離塵絕垢的阿拉漢。同修們啊!關於五取蘊,我有一種‘我存在’ 的感覺,但我並不能瞭瞭分明的見到‘這就是我存在’。”接下去,差摩迦解釋他所稱“我存在”的東西,是非色、非受、非想、非行、非識,亦非在五蘊之外的任何一物 。但他對五蘊有一種“我存在”的感覺,卻無法瞭瞭分明的見到“這就是‘我存在’。 ”

他說那就像是一朵花的香氣,既不是花瓣香,也不是顏色香,也不是花粉香,而是花的香。差摩迦進一步解釋說,甚至已證初果的聖人,仍然保有“我存在”的感覺。但是 後來他向前進步的時候,這種“我存在”的感覺就完全消失了。就像一件新洗的衣服上的化學藥品氣味,在箱子裡放了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消失一樣。

這段議論對那群諸比庫的作用之大、啟發力之強,根據聖典記載,他們所有的人,包括差摩迦自己在內,在議論完結之時,都成了離塵絕垢的阿拉漢,終於將“我存在” 剷除了。

 

根據佛陀的教誨,執持“無我”的見解(斷見)與執持“有我”的見解(常見)是同樣錯誤的。因為兩者都是桎梏,兩者都是從“我存在”的妄見生起的。對於無我問題的正確立場,是不要執著任何意見或見地,應該客觀的、如實的去觀察一切事物,不加以心意的造作。觀察這所謂“我”和“眾生”,只是精神與肉體的綜合,在因果定律的限制下,互相依存,剎那變化。在整個生存界內,絕無一物是恒常不變、恆古常新的。當然,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沒有神我、自我,受業報的又是誰呢?沒有一個人可以比佛陀本身更能解答這個問題了。有一個比庫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佛陀說:“我已經教過你了,比庫!要在一切處、一切事、一切物中見緣起。”

 

佛陀所教的無我論、靈魂非有論或自我非有論,不應該被視消極的或斷滅的。和涅槃一樣,它是真理、實相;而實相絕不能是消極的。倒是妄信有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虛幻 的我,才是消極的呢!無我的教誨,排除了妄信的黑暗,產生了智慧的光明。它不是消極的。無著說得好:“無我性乃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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