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佛陀教導的是甚麼? 

佛陀所教導的就是他在菩提樹下所覺悟到的。佛陀覺悟了甚麼?佛陀覺悟了法!甚麼是法?

法,巴利語dhamma,它是關於生命的真理,佛教叫做聖諦(ariyasacca)。

 

聖,意思神聖的、尊貴的、聖者的;諦,意思真諦、真理、真實。

有四種聖諦:

一、苦聖諦,

二、集聖諦,

三、滅聖諦,

四、道聖諦。

簡稱苦、集、滅、道。

 

1.苦聖諦──關於生命具有不圓滿性質的真理;

 

2.集聖諦──關於導致生命之因的真理;

 

3.滅聖諦──關於煩惱的完全斷除、生命的徹底解脫的真理;

 

4.道聖諦──關於導致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方法的真理。

如果用治病來比喻,那麼,苦聖諦好比是疾病,集聖諦好比是病因,滅聖諦好比是病癒,道聖諦則好比是治療疾病的方法。這就是佛陀所覺悟到的法,也是佛陀所教導的內容。

佛陀在四十五年的教化生涯中,所教導的方法雖然多種多樣,但都不外乎這四聖諦。四聖諦是佛陀教法的根本,如果一個人把握了四聖諦,他就把握了佛教的精髓!從四聖諦可以看出,佛陀的教導是以生命本,特別是以人生根本的。

佛陀揭示了世間的真相以及生命的本質,同時也指出了一條通往生命超越、導向人生解脫的大道。由於菩薩首先覺悟了四聖諦,所以他就成了佛陀。

 

佛陀的意思是:無需老師的指導而自己正確覺悟了四聖諦,也能夠教導其他眾生覺悟的人。佛陀覺悟了四聖諦以後,把他所覺悟到的真理去教導其他人。許多人聽了佛陀的教導之後,依照教導去禪修、實踐,結果也覺悟了四聖諦,這些人就成聖者,也成佛陀的弟子。不管是誰,人類也好,天人也好,出家人也好,在家人也好,只要覺悟了四聖諦,他就是一位聖者,一位佛陀真正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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