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跋嘎瓦、阿拉漢、正自覺者!

尊敬的長老、尊敬的各位賢友們:新年好!

今天,和大家學習這樣一個課題:attahitàya parahitàya(自利利他)。自利(attahitàya)是利益自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做;利他(parahitàya)是利益他人,為了他人的利益而去做。

甚麼是自利呢?這裡的自利並不是自私自利的自利,不是指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的錢財、名譽、地位、聲望等而不顧一切地去做損人的事情,自利在此處並非這個意思。這樣的自利在業果法則看來,叫做自損、自甘墮落,而不是自利。甚麼才叫自利呢?自利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在家人的自利,另外一種是出家人的自利。

在家人的自利,首先是自己擁有信心,因擁有信心、具足信心而讓自己擁有信仰而利益自己,讓自己快樂;

其次要具足戒,擁有戒行,通過擁有戒行來利益自己,讓自己快樂;

第三是要布施,通過布施來利益自己,讓自己的未來能夠獲得福報、福樂;

第四是要聽聞正法,通過聽聞正法來利益自己,正直自己的見解,明辨善惡、明辨是非,瞭知善與不善的分別,應作與不應作的分別;

第五是依照所聽聞的法去修行。這就叫在家人的自利。

對於出家人的自利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學習三藏,背誦三藏。佛陀在世的時候是學習經,學習應誦,學習九種分教,學習法句、本生等這些。後來佛陀所教導的這些法被編集為三藏後,那麼學習三藏也是在利益自己。第二種是禪修,培養戒定慧。通過培養戒、定、慧來調伏貪、調伏瞋、調伏癡,斷除一切煩惱,這也是自利,利益自己。

對在家人而言,利他是指去勸導他人:沒有信心的讓他(她)生起信心;沒有戒行的讓他(她)持戒,讓他(她)具足戒行、具足道德;吝嗇、慳吝的讓他(她)學會樂善好施;勸導他人聽聞正法;勸導他人去修行。這個就是在利益他人。這就是在家人可以做到的,應該做到的。

對於出家人而言,利益他人也有兩種。第一種是用自己學到的教理、經典去教導他人,讓他人也能夠學習,能夠明白經典裡的法和義。第二種是教導他人修習和具足戒,修習和具足定,修習和具足慧,讓他人也擁有戒、定、慧,讓他人也能夠調伏貪、調伏瞋、調伏癡,斷除一切煩惱。

對在家人來說,既要自利也要利他,就如佛陀在《增支部•第8集•第26經》裡面所說。當時有一位叫做基瓦(Jãvaka-Komàrabhacca基瓦•王子育、耆婆)的醫生去拜見佛陀,那時他已經是初果聖者了。他向佛陀請教了幾個問題,其中一個問題是這樣的,基瓦問佛陀:「尊者,怎樣的男居士只為利益自己而行卻不利益他人呢?」佛陀回答:「基瓦,若男居士自己具足信卻不勸導他人具足信;自己具足戒卻不勸導他人具足戒;自己具足捨卻不勸導他人具足捨;自己想去拜見比庫們卻不勸導他人去拜見比庫們;自己想聽聞正法卻不勸導他人聽聞正法;自己憶持所聽聞之法卻不勸導他人憶持法;自己思惟所聽聞之法義卻不勸導他人思惟法義;自己瞭知義、瞭知法、法隨法行卻不勸導他人具足法隨法行。基瓦,這樣的男居士只為利益自己而行卻不利益他人。」

佛陀所說的利益自己,是指讓自己擁有信心、持戒、布施、拜見比庫、聽聞正法、思惟法義、再去修行,他獲得了這些利益,他讓自己安住在佛陀的教法中,做一個良善的在家居士。但是他沒有去勸導其他的人也這樣做,由於沒有去勸導其他人這樣做,所以叫做沒有利益他人。

基瓦接著問佛陀:「尊者,怎樣的男居士既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又利益他人呢?」「基瓦,若男居士自己具足信也勸導他人具足信;自己具足戒也勸導他人具足戒;自己具足捨也勸導他人具足捨;自己想拜見比庫們也勸導他人拜見比庫們;自己想聽聞正法也勸導他人聽聞正法;自己憶持所聽聞之法也勸導他人憶持法;自己思惟所聽聞之法義也勸導他人思惟法義;自己瞭知義、瞭知法、法隨法行也勸導他人具足法隨法行。基瓦,這樣的男居士既利益自己而行也利益他人。」

所以作為一個在家居士來說,他(她)自利而且利他就應該這樣做。先要對佛、法、僧三寶擁有信心;然後要持戒,在家人要持五戒,在伍波薩他日應該儘量地創造條件持守八戒;有機會要樂善好施,要多布施;要經常爭取機會創造條件去拜見比庫們;去聽聞比庫們說法,演說正法,同時也去勸導他人這樣做;聽了後還要把所聽聞的法記住,再不斷地去思惟、消化、理解其法義;能夠瞭知義、瞭知法之後就要法隨法行(dhammànudhamma-pañipatti),就是自己要去實踐,依照所學得、所憶持的法去實踐,自己這樣做也教導他人這樣做,這就稱為自利利他。這就是在家人的自利利他。

出家人也同樣,有的自利,有的利他,有的自利也利他。

怎樣的人是自利卻不利他呢?佛陀在《增支部496調伏貪欲經》裡,提到有四種人。這四種人是指:自利卻不利他、利他卻不利己、不利己也不利他、利己又利他。在這一篇經文中,佛陀講到:「諸比庫,有這四種人存在於世間,哪四種呢?為利益自己而行卻不利益他人;為利益他人而行卻不利益自己;既不利益自己而行也不利益他人;既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又利益他人。諸比庫,如何是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卻不利益他人之人呢?諸比庫,在此有一類人,自己為了調伏貪欲而行卻不勸導他人調伏貪欲;自己為了調伏瞋恚而行卻不勸導他人調伏瞋恚;自己為了調伏愚癡而行卻不勸導他人調伏愚癡。諸比庫,如此乃是為利益自己而行卻不利益他人之人。諸比庫,如何是為利益他人而行卻不利益自己之人呢?諸比庫,在此有一類人,自己不為調伏貪欲而行卻勸導他人調伏貪欲;自己不為調伏瞋恚而行卻勸導他人調伏瞋恚;自己不為調伏愚癡而行卻勸導他人調伏愚癡。諸比庫,如此乃是為利益他人而行卻不利益自己之人。諸比庫,如何是既不為利益自己而行也不利益他人之人呢?諸比庫,在此有一類人,自己不為調伏貪欲而行也不勸導他人調伏貪欲;自己不為調伏瞋恚而行也不勸導他人調伏瞋恚;自己不為調伏愚癡而行也不勸導他人調伏愚癡。諸比庫,如此乃是既不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也不利益他人之人。諸比庫,如何是既為利益自己而行也利益他人之人呢?諸比庫,在此有一類人,自己為了調伏貪欲而行也勸導他人調伏貪欲;自己為了調伏瞋恚而行也勸導他人調伏瞋恚;自己為了調伏愚癡而行也勸導他人調伏愚癡。諸比庫,如此乃是既為利益自己而行也利益他人之人。諸比庫,乃有這四種人存在於世間。」

對於這四種人,我們如果只能選擇其一,那是自利比較重要還是利他比較重要呢?自利比較重要,是吧?我們再看看佛陀怎麼說。在《增支部495經》裡面,佛陀這樣說:「諸比庫,有這四種人存在於世間,哪四種人呢?既不為利益自己而行也不利益他人,為他人利益而行卻不利益自己,為利益自己而行卻不利益他人,既為利益自己而行又利益他人。」經中就此四種人一一作了比較,哪一種是最高尚的人,恐怕毋庸置疑。佛陀在這篇經文裡這樣說:「諸比庫,在此,對於既為自己利益而行也利益他人的這種人,他在這四種人中是第一、最勝、最上、最高與最頂。」那接著是哪一種人呢?是利他不自利呢,還是自利卻不利他的人更上呢?佛陀說:「諸比庫,在此對於為自己利益而行卻不利益他人的這種人,在這兩種人中更超越、更殊勝。」所以佛陀在這裡講到,自利不利他的人比利他不自利的人更超越、更殊勝。可能接受北傳佛教思想的人很難理解,為甚麼會這樣呢?為甚麼佛陀會這麼樣說呢?自利是指先要正直自己,先要讓自己在法中獲得利益。在一篇經文裡面,佛陀講到:一個人要通達了法義,才去教導他人,那通達法義是自利,教導他人是利他。自己為了調伏貪欲、瞋恚、愚癡而行,自己已經具足了戒、定、慧,然後再教他人去具足戒、定、慧。那在先後關係上,自利在前面還是利他要擺在前面?

舉個例子,如果大家想要去一個地方,那個地方要坐車才能到達,我們會問司機:「你到過那裡沒有?」「沒有去過。」再問他:「那你知道怎麼走嗎?」「我不知道。」我們會上他的車嗎?假如一個人利他之心很強,但是卻沒有先利益好自己,就好比一個人很熱心,總是希望讓別人健康,因而他經常幫人治病,但是他自己對醫學醫藥卻並不懂。光有一顆想要幫助他人的心,碰到誰生病了都會亂開藥方給別人,如果你真的得病了,你放心給他醫治嗎?如果他自己不懂醫術,那他不是在治病救人,他是在害人!

同理,我們想要教導他人是利他,但如果不先自利,自己不懂也不先學好,我們就去教人,那個叫做『誤人子弟』。如果我們想要禪修,禪修從某個方面來說,是比治病更重要的事情。如果病治不好最多就是醫療事故,死人而已。但如果我們修錯了法,選錯了老師,則不僅是今生的問題,而且很可能導致下輩子更痛苦,輪迴的路更漫長。所以,如果想要利益他人,我們必須先自己做好。唯有自己先做好,才能利益他人。想要教書,你先要掌握知識;想要搭載乘客,你必須要先懂得如何駕駛,還要知道到達目的地的路線。

因此,我們說利己更重要,但這並不是說利他不重要,而是說有先後、有次第。無論是講法還是教導禪修,我們都要先自己做好,要自己先學好法,自己先修好法,才能真正利益他人、幫助他人。

但是對於那種既不利益自己又不利益他人的人,也就是說他從來都不想去提升自己,沒有信心、沒有信仰,他也覺得無所謂;沒有戒行、沒有道德也覺得無所謂;沒有智慧也覺得無所謂。他也不願意去勸導他人提升自己。佛陀把這一種人比喻成甚麼?比喻成燒屍柴——燒屍體的木柴。佛陀說:「諸比庫,猶如燒屍柴,兩端已燃燒,中間沾滿了糞便,既不能在村中作木柴使用,也不能在林中使用。諸比庫,我說這就好比是這種人,也就是既不利益自己而行也不利益他人而行之人。」這種人就好像是燒屍體的木柴一樣,很臭,既不能在林野用,也不能在村中用。

當然真正要做到利他,是不容易的。利己跟利他兩種比起來,利他容易還是自利容易?自利容易。自利就是讓自己安住於正法,不斷地去提升自己,這個是相對容易的。在佛教中,利他是必須在自利的前提下而言的,這樣才能夠實現利他,否則所謂的『利他』很容易害人、誤導人。

如果,我們並沒有真正地做好自利,沒有讓自己完全安住於法,讓自己安住於佛陀的教導,難道我們就不能夠利他了嗎?可不可以利他呢?可以的。

我們雖不能夠直接去利益他人,但可以間接去利益他人。如果一個人通曉法、通達法然後去教導法,這是直接地利益他人。但是如果自己還沒有通達法又不能夠教導法,那怎麼去利益他人呢?他可以間接地利益他人。如果一個人想要去某處,你既不會開車,又不認得路,可以幫他到達目的地嗎?你買張車票給他不就行了!是不是?如果我們想要利益他人,讓他人也能夠學到法,也能夠瞭知法,我們也可以做法布施,這是一種利他。說法就是法布施,演講、開示、指導佛法就是法布施。但是對於沒有能力宣說佛法的人,在大長老的著作裡面也講到,準備說法的各種器材、工具、場所,這個也是一種法布施。而在現代社會,我們想要做法布施就更容易了。助印佛法的書籍、影片、DVD等等,這些都是法布施。佛陀說:Sabbadānam dhammadānam jināti(法施勝一切施)。法布施是一切布施當中最高的、最殊勝的。

如果我們自己不能夠去指導別人禪修,我們不能夠直接去做利他的事情,那我們可不可以間接地去利他呢?可不可以間接地去幫助人家禪修呢?可以!怎樣做呢?我們創造一切讓他人能夠安心禪修、精進禪修的條件,這是不是也是一種布施,是不是在利他呢?難到是自利嗎?這也是在利他。為甚麼?我們的目標是甚麼,所緣是甚麼?所緣還是佛陀的法。我們所做的是不是一種布施呢?也是一種布施。比如我們準備禪修的坐墊,我們提供一個優越、舒適的環境,讓禪修者們能夠無憂、無牽掛地去禪修,這也是一種支助,也是一種利他。這種利他是在幫助他(她)能夠更投入地去禪修。

就好像我們不能夠去治療、醫治一個人,但是我們可以去請良醫幫忙。我們自己不能夠直接讓他的病痊癒,但是我們可以創造條件讓他安心地養病,那這一個人對這個病人的所作所為,是不是在利益病人呢?他是不是跟醫生做的同樣都是讓這個病人儘早康復,讓他消除疾病呢?也是。所以不要認為,直接地利他才是利他,為了利他我不懂醫學我也要去幫人治病,不需要這樣。所以,利他的方式很多。

我們懂得了怎麼樣去自利,也懂得了怎麼樣去利他,那麼我們就可以做自利利他的人。而自利利他的人是怎樣的人呢?佛陀在這一篇經文裡這樣說:「諸比庫,猶如從牛而有乳,從乳而有酪,從酪而有生酥,從生酥而有熟酥,從熟酥而有醍醐,其中醍醐被稱為第一。同樣的,諸比庫,對於既為利益自己而行也利益他人的這種人,他在這四種人中是第一、最勝、最上、最高、最頂。」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做自利利他的人。自利是在提升自己,是在完善自己,是在圓滿自己;而利他是在奉獻自己。在世間上,我們生而為人,我想很難有比圓滿自己更有意義的事情,圓滿自己是最有意義的人生!我們生而為人,我們要做有價值的事情,就是奉獻自己。我想奉獻自己是最有價值的人生!如果我們自利的同時又在利他,在提升自己、完善自己的過程中我們又奉獻自己,這樣的話,我們的人生就既有意義又有價值。

希望我們每一位,都能天天不斷地提升自己,不斷地自利,讓我們的人生更加有意義!同時,我們也不斷地利益他人,讓我們與別人的人生都更有價值!

祝大家新年快樂!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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