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正自覺者!

  

各位法師,各位居士大德:晚上好!

 

我們在昨天晚上,大家一起學習了《大心材譬喻經》第一集的部分,在經文裡提到,當時迭瓦達答Devadatta在分裂了僧團之後離開,他之所以分裂僧團是由於他貪著於名聞利養,他貪著於利得、利養、恭敬、名譽,由於他貪著於這些,所以他生起了想要統治僧團的這種欲望,這種惡欲。然而由於他這種惡欲沒有得逞,最後就起了想殺害佛陀,結果就出了佛陀身上的血,最後他也通過實際的行動,用提出五種邪法的方式,來成功地達到分裂僧團。當他帶領那些無知的比庫們離開了王舍城之後,佛陀就迭瓦達答Devadatta分裂僧團這件事,講了這部經。

 

這部經剛開始的部分提到,有一些良家之子,就是有一些善男子,他們由於受到了苦的逼迫、生死的逼迫,想要出離,於是他們選擇了出家。當他們選擇出家之後,就獲得了利養、恭敬、名譽,他們對這種利養、恭敬以及名譽感到滿意,認為已經達到了出家的目的,開始陷於放逸、停滯不前,佛陀在這部經裡面用一個人尋找心材的比喻來闡明這個問題。就像一個人在尋找心材一樣,他跑到一顆有心材的大樹,只是砍了一些枝葉就拿回去,由於他砍的只是枝葉,所以他想要做甚麼需要用到心材來做的,都不能完成。正是如此,這樣的出家人,在佛陀的教法裡只是得到一些枝葉而已。接著佛陀又繼續講這一部經,經文上這樣說:「諸比庫,於此,又有一些良家之子因信心出離俗家而為非家者(anagāriya,出家的意思),他們想:『我陷於生、老、死、愁、悲、苦、憂、惱,為苦所害,為苦所敗。若能瞭知此整個苦蘊的終盡就好。』他於是這樣出家後,獲得利養、恭敬、聲譽。他對該利養、恭敬、聲譽不感到滿意,不認為實現目標;他不因該利養、恭敬、聲譽而自贊毀他;他不沉迷、不陶醉於該利養、恭敬、聲譽,不陷入放逸;以不放逸而達到戒成就。」

 

這就是說一個出家人不再去執著於名聞利養,而是繼續完善自己,深入教法中。首先第一步要做到持戒清淨,在這裡說到的戒成就,就是持戒清淨的意思。  

講到持戒,我們說了戒有兩種解釋方法:第一種是律教法裡的解釋方法,另外一種是屬於經教法的解釋方法。一般我們在現在所學到的、接觸到的,是收錄在律藏裡面,是律教法裡所講到的戒,稱為律教法;而在經藏裡面所提到的,以及在《清淨道論》等一些義註裡所廣為分別的,多數是屬於經教法方面的戒。

  

講到戒,戒本來的意思就是行為、品行、品德、道德的意思,用英文翻譯這個詞比較準確 virtuevirtue就是好的品行的意思,好的道德的意思。但是中國的這個戒,有人就錯誤的把它解釋為禁戒。禁戒其實巴利語叫做bbata,比如戒禁取叫Sīla -bbataSīla -bbata-paramasa,戒跟禁是分別表示兩個不同的範疇。

  

戒可以分為律教法的戒和經教法的戒。律教法的戒一般是指在律藏裡面說到的戒,又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我們稱為『經分別』的戒,還有另外一類是『篇章』裡面講到的戒。  

『經分別』巴利語叫做suttavibhagasutta在這裡是指戒經,它是指巴帝摩卡(Pātimokkha波羅提木叉),而分別的意思就是解釋、解說。  

在上座部的律藏一共分五大本,這五大本的名字分別是:《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巴吉帝亞》pācittiya,《大品》(Mahā-vagga)和《小品》(Culla-vagga)parivara

  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跟巴吉帝亞pācittiya是前面兩部分,主要在內容上是解釋了兩部律,也就是比庫及比庫尼這兩部律,所以它也包括了比庫巴帝摩卡跟比庫尼巴帝摩卡(北傳佛教翻譯為比庫波羅提木叉跟比庫尼的波羅提木叉這兩個部分)。

  

《大品》(Mahā-vagga)和《小品》(Culla-vagga)主要是屬於『篇章』(Khandhaka)的範圍。Khandhaka的意思是篇章、章節,古代依照梵文Skandha翻譯成塞犍陀或者翻譯成犍度,犍度翻譯成篇章的意思,《大品》一共包含了十個篇章,《小品》一共包含了十二個篇章,所以篇章部分就一共包括了22篇。

  在比庫巴帝摩卡pātimokkha裡面一共收錄了227條學處。在比庫尼巴帝摩卡pātimokkha裡面一共收錄了311條學處。在現在漢地所流傳的《四分律》,曇無德部的《四分律》,比庫戒一共收錄了250條學處;比庫尼的部分收錄了348條學處。

  

我們先講巴帝摩卡pātimokkha,分為兩大部分,一類是屬於解釋比庫戒,一類是屬於解釋比庫尼戒。巴帝摩卡pātimokkha的意思是上首或者極殊勝或者也可以翻譯成護解脫。在律藏《大品》的誦戒篇裡面解釋pātimokkha,此是最初,此是頭首,此是諸善法之上首, 因此稱為pātimokkha;在義註《疑惑度脫》裡面又解釋說:巴帝摩卡pātimokkha為極殊勝,極上首,極尊、極上的意思。在《清淨道論》裡面,又把巴帝摩卡pātimokkha解釋成護解脫,《清淨道論》說:若他看護、保護此者,能使他解脫,脫離惡趣等苦,所以稱為護解脫。

  

在比庫227條學處裡面,又可以分為8大類。

8大類:

  第一是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古代翻譯成波羅夷),一共有4條。

  第二是桑喀地謝沙saghādisesa,一共有13條。

  第三類是不定法,一共有兩條。

  第四是尼薩耆亞巴吉帝亞(巴利語nissaggiya pācittiya),一共有三十條。

  第五是巴吉帝亞(巴利語pācittiya),一共有92條。

  第六是悔過法,一共有4條。

  第七是眾學法,一共有75條。

  第八是屬於滅諍法,一共有7條。

  加起來一共是227條,這是屬於比庫巴帝摩卡pātimokkha的範疇。

  

其中的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法包括了4條,是指淫欲、偷盜、殺人、妄稱有上人法。如果一位比庫,他犯了這4條學處的任何一條,那麼他就自動的失去了作為比庫的身分,正是因為如此,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的意思就是他勝的意思,pārā是其他的人,ji就是戰勝的意思,所以直譯為他勝,就是被打敗的意思。古代有時候也翻譯成斷頭或翻譯成退沒,因為犯了這4條戒是沒得懺悔的,自動失去了成為比庫的身分,而且在今生也不能夠再出家成為比庫。如果一個比庫,他已經犯了這四條學處的任何一條,而他仍然很無恥的在僧團裡面,那這種人稱為『賊住』或者稱為犯顛,應該說犯顛罪就是在他這一生不可能有任何在教法中的增長,而且犯顛罪是指他仍然很無恥的領受四事供養,他下一世將會有很不利的結果,他將會投生到地獄或其它的惡趣等等。

  

第二類的學處是桑喀地謝沙saghādisesasaghādisesasaghā是僧團的意思,ādi是開始,最初的意思,sesa是剩餘或者殘餘的意思,由這三個片語合,直譯為僧始終或者僧初餘,古代依照梵文Saghāvaśea「僧伽婆屍沙」,意譯為「僧殘」。又根據《毗尼母經》的解釋,好像一個人給人砍了頭,還剩下咽喉,還有一點氣,還沒有完全死,所以還殘留有性命,應該及時去救,所以稱為僧殘。但是在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律藏裡面它是這樣解釋的:桑喀地謝沙saghādisesa是唯有僧團才能夠對他所犯的罪給與別住,給與退回本住,給與mānatta以及出罪。並不是多人、一人所能作的,必須由僧團和合起來一起跟他做。正是因為如此,所以稱為僧始終,也就是自從他一犯戒之後,如果他想要清淨,他必須要到僧團裡請求給與別住。如果他有覆藏的話,他必須得依照他覆藏多少天,請求僧團給與他別住mānatta,別住之後再行六夜的mānattamānatta清淨後才能去做出罪abbhāna。出罪的時候必須一定有20位清淨的比庫在一起執行,如果少了一位,這一位犯戒的比庫都不能清淨或者恢復他戒清淨的身分。所以由剛開始給與別住到最後出罪,都必須得由僧團,依照僧團的力量去處理這件事情,所以稱為僧始終saghādisesa,一共有13條。這13條就包括了一些對女性方面不恰當的行為,包括用沒有根據的他勝法去毀壞清淨的比庫,包括了做一些太過大的寮房,也包括了去分裂僧團跟追隨分裂僧團;還有一個人惡性難調,人家去勸他,他也不聽,甚至還去誹謗以及由於自己污家跟行惡行被僧團趕走,不僅僅不肯走反而去辱執行羯摩法的那些比庫。這些一共有13條。

  

接著是不定有兩條,不定的意思就是不能夠確定這一個犯戒的比庫,到底是犯巴拉基咖巴拉基咖pārājika還是犯桑喀地謝沙saghādisesa,還是犯巴吉帝亞pācittiya這三者,他的罪行的確定,必須得依照看見或發現或抓到的那個在家人,由他來指控,由他來說。如果他說的那個比庫承認了,那就按照這位在家居士所說的去處理,這個稱為不定(不能夠確定)。這兩條不定都涉及到一位比庫,他和女眾有不恰當的交往,也就是他們在一個秘密的房間裡面共坐,或者在很隱秘的地方共坐,在一起坐。結果被其他在家人看見了,然後在家人就通過指責他,到僧團裡面去揭發他,然後僧團再對這個犯戒的比庫,進行處理的方式。

  

接著是尼薩耆亞巴吉帝亞(nissaggiya pācittiya古代翻譯成尼薩耆波逸提)。nissaggiya的意思就是應當捨去的,pācittiya就是心的墮落,令心墮落。這一類學處一共有30條。他主要是關於對衣,對敷具、對於金錢、缽、藥品等方面的規定。凡是犯了這一類學處的比庫,必須先把違律的物品,在僧團當中,或者在兩三個人當中或者在一個人當中,先把它捨掉,捨掉之後再懺悔他犯的罪。

  

第五類是巴吉帝亞pācittiya的意思是令心墮落的。正如義註中解釋說:令心墮落為巴吉帝亞 (pāteti cittanti pācittiya)。或者說令善法墮落,違犯聖道,心處於迷妄的狀態,因此稱為pācittiyapācittiya古代依照依梵語prāyaścittika音譯為波逸提等。這一類一共有92條,違犯這一類學處的比庫只需向一位其它的比庫懺悔,他的戒就可以清淨。

  

第六類稱為應悔過(pāidesanīya),北傳佛教依梵語pratideśanīya音譯為『波羅提提舍尼』。這一類一共有4條。

  

第七類是眾學法sekhiya sekhiya也就是應當學習的法,這一類主要是關於比庫他的行止威儀,以及他進食、著衣、托缽、說法等等一些威儀的戒法。犯了這一類戒,也只需向一位比庫懺悔就可以了。

  

第八類是七條滅諍戒。

  這八類學處又可以依照所犯的戒分為7類,第一類是巴拉基咖pārājika,就是他勝法,這種是屬於極重罪,是不可悔的罪,也就是說一個人犯了它是不可以懺悔的,他應當直接、自動脫掉袈裟還俗。第二類是saghādisesa,這也是屬於重罪,但是它是可以懺悔,它必須由開始一直到最後,整個過程都要由僧團去處理。第三類是thullaccaya古代翻譯成偷蘭遮,意思是粗重的罪。第四類的罪是pācittiya,就是波逸提,第五類是悔過,第六是惡作或翻譯成突吉羅,惡作的意思是不好的行為。第七類是惡說,也就是不好的語言。

  

這是屬於比庫巴帝摩卡,也就是戒經裡面所講到的關於比庫應持戒的這部分。如果一位比庫對於這227條戒守護得很清淨,他不去違犯。一旦他知道他違犯,就如法的懺悔,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這兩種方法,來達到戒的清淨。一旦違犯,應當通過如法的懺悔,比如說他犯了nissaggiya pācittiya,比如他發現他所儲存的蜜糖,到今天已經是第八天了,他就應當把蜜糖捨掉,然後再到一位比庫面前去懺悔,懺悔後就恢復清淨。假如他不把蜜糖捨掉,他去懺悔,他的戒還不能夠清淨。或者說他的三衣,比庫的三衣在淩晨明相出現的時候,沒有跟他在一起,離開了三衣,若他的三衣在功德衣的期間已經過了,如果三衣裡面的任何一件衣沒有跟他在一起,他就犯了nissaggiya pācittiya,他就必須得把他犯戒的這件衣先捨掉,然後再向另一位比庫懺悔,懺悔之後再通過一定的做法,再重新得到這件衣,再重新受持。

 

對於一位比庫來說,227條戒的受持還不算難,最難的就是在“篇章』的部分,『篇章』的部分一共有22篇,它是關於一個比庫他應當怎麼去做的。

227條戒裡,除了75眾學法跟後面的7種滅諍法,是偏重於做持方面的,其他前面的都是止持。所謂的止持的意思,就是說不要去違犯它,如果違犯的話,將會犯到不同的罪品。而做持的意思,就是你應當這樣去做的,如果你放棄了自己的義務,那也將會犯戒。所以做持跟止持不同,止持是不能做,不做不犯;做持的意思是應當做,不做就犯。

  

一般在僧團裡面,有很多東西我們應當做,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去完成,就犯戒,這才是更難做到的。在『篇章』裡面講到了,比如說:第一個『篇章』叫做大篇,也叫做受戒犍度,(也叫大犍度)他講到依止,講到了一個戒師的資格,一個依止師的資格,如果一個依止師對弟子沒有履行義務,每一天他都犯了惡作。還有作為一個弟子,在他依止的期間,沒有例行對戒師、對依止師的義務,他每一天也犯了一條惡作。如果他應該做的,卻沒有去做,每一項他都犯了惡作,所以是很難、很微細的。比如說在依止期間,他不能夠離開寺院的界,如果他離開了寺院的界,沒有向自己的戒師或自己的依止師報告,他就犯了一條戒,所以很多是很微細的。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佛陀規定一位剛出家的新學的比庫,應當五年要依止,這五年依止只是最低的限度,在五年當中你必須精通所有的戒律,如果你不精通的話,那你就終生不能離依止,如果沒有達到離依止的條件,你離依止的話你每天都犯戒,對一位比庫來說,要學的東西很多。

  

還有關於誦戒、關於自恣、入雨安居、關於衣、關於食品、關於住所,很多細微的戒律,正是因為如此,如果真的要做到戒成就,就是達到戒的清淨,其實也是很難的。因為他必須要學習好律藏,對於我們來說,對於比庫來說律藏必須得要通達,至少對於227條戒我們應當知道每一條戒的五樣,第一是犯,第二是不犯,怎麼樣的情況是犯重的?怎麼樣的情況是犯輕的?以及犯了應該如何如法的去懺悔,如法的使自己恢復清淨?這些我們應當在五年當中必須學到而且要通達的。對於離依止的另外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得要通達所有的22個『篇章』,還有一些羯摩法也要懂。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你要離依止,其實是很難的。但如果不這樣做的話,你很難做到戒的清淨,也就是說,佛陀在這部經裡面講的戒成就,其實也是很難做到的。這是關於在律教法裡面戒的部分。

  

更難做到的是經教法裡面說到的戒的部分,經教法裡面說到的遍清淨戒(catupārisuddhisīla)的部分一共可以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稱為pātimokkhasavarasīla,也就是屬於護解脫的律儀;

  第二類是indriyasavarasīla,根律儀;

  第三類是:ājīvaparisuddhisīla,活命遍淨律儀;

  第四類是paccayasannissitasīla,是資具依止律儀。

  這四種律儀在《清淨道論》裡也有講到,有很詳細的解說。

  

對於第一種是護解脫的律儀戒,在經典裡面是這樣說的:「諸比庫,應當具足戒,具足護解脫而住,應於護解脫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於學處,對於最微細的罪過也見到危險,受持學習諸學處。」

  

這是佛陀在很多經典的很多的地方都反覆的強調,反覆說的。就是說一個比庫,他應當具足戒跟具足護解脫,安住在這裡面,應當以護解脫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及行處,這裡講到的「正行」,是指一個佛教出家人,他應當有正當的行處、正當的去處。講到行,可以分為正行與非正行,非正行是甚麼呢?如果一個出家人去妓女的家,去妓女的地方或者去釀酒的地方,去屠夫的地方,去一些年輕女性的地方,去比庫尼的地方或者去寡婦的地方,這些都是不應當去的。或者說他去外道那裡,外道弟子的地方,去一些當官人的家裡,或者去一些對三寶沒有信心的人的家裡,這種是稱為非正行,就是他不應當去的地方。而正行就是他去應當去的地方,避免去以上的那些地方,這些就屬於應當去的地方,他去聞法,去寺院,去禮敬佛寺,這些是他應去的,如果是這樣的,這是屬於他正當的行處。

  

另外還有身正行和語正行,身正行就是在僧團當中,他有很好的行為,尊重上座,讓上座先行,不搶道,見到上座讓路,不去擠上座的座位,這是屬於正行;非正行就是跟上座搶道,搶座位,見到上座不恭敬,這些是屬於身的不正行;語的不正行,就是他沒有經過上座的同意就自己說法,就自己回答戒律,或者打斷上座所說的話,或者上座說話,他跟上座爭辯,這些是屬於語的非正行。如果他避免了身的非正行以及語的非正行,就是身、語的正行。

  

「對於微細的罪過也見到危險」,這是佛陀經常講到的,甚麼是微細的罪過呢?《清淨道論》裡講到,即使是沒有心去犯的,這稱為微細的罪過或者說他有犯戒的傾向,他的意念在那邊生起了不善法,這樣的罪過他也見到了危險,見到了危險就是見到由於不善法的成熟所帶來的不善果報。

  

「受持學習於諸學處」,他認真去遵守,去學習種種佛陀所制訂的大小學處。就正如佛陀他說到的:「諸比庫,凡我為諸弟子所制訂的學處,我的弟子們即使有生命之憂,也不違犯。」他的意思是為了戒行的清淨,佛陀的弟子那怕是在面臨死亡的威脅時,寧可捨棄自己的生命,也不隨便違犯世尊所制訂的所有的大小的學處。

  

在這裡講到的作為佛陀的弟子,不去犯戒有兩層的意義,在諸經、論的義註裡講到,凡夫的弟子戒行,可以因為受戒而具足。也就是說,當一位凡夫弟子在受戒的時候或者說他在受持了戒之後,他決心:即使我失去自己的生命也不犯戒。通過這樣來遠離那些犯戒的因緣跟犯戒的行為,這對於一個凡夫弟子來說稱為受戒離。而對於聖弟子來說,他的戒行可以因為正斷離而具足,正斷離是跟聖道相應的離。也就是說當一位禪修者證到了聖道之後,就是乃至證得初道之後,即使是我要殺生、我要犯戒這樣的念頭都不可能在聖者的心中生起。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一個聖者不會故意去違犯任何的戒律。所以我們說持守五戒是在家聖弟子的行為素質。

  

在四種不動搖的淨信或者稱為四不壞淨當中的第四種稱為聖戒成就。聖戒成就的意思就是為智者所讚歎的,作為聖者所擁有的這些戒行,他完全已經具足了。一位在家的聖弟子,他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去造作諸如:殺生、偷盜、邪淫、不與取或者說去使用麻醉品這樣的非正行。而作為出家的聖弟子來說,他也不可能故意去違犯諸如殺生、非時食、觀聽歌舞娛樂、接受金錢等等任何世尊所禁止的非正行,因為他已經根除了造作這些非正行的潛伏性煩惱。

  

在這裡就講一個凡夫持戒的故事。在古代的時候,有一位老尊者外出托缽,他是在雞跋羅准跋住的大帝須長老,他出外托缽,但是在那一天沒有托到任何的食物。當他往回走的時候,因為時間快到了,由於饑餓又走了很遠的路,結果他很疲勞,由於肚子很餓,於是他就暈倒在一顆芒果樹下。就在這個時候,芒果樹上的很多芒果已經成熟了,而且有些成熟的芒果,掉在了他的身邊。但是為了持戒的清淨,他並沒有去撿那些芒果,因為在pācittiya的第四十條裡面佛陀規定,作為一位比庫,在沒有經過人家授予的情況下,他去拿取食物,放進口裡,是犯了pācittiya。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即使他餓暈倒了,他仍然沒有去拿那些芒果來吃。一直等到下午,這個時候有一位老居士經過,他看到了這一位尊者累倒在樹下,因為看到他的缽掉在旁邊,於是他就撿了一些芒果榨汁,讓這位尊者直接喝芒果的汁。因為作為一位比庫來說,下午是可以喝鮮榨的果汁的,當這位尊者喝了芒果汁後,體力就逐漸的恢復了一些,但是由於他實在太累了,他仍然不能夠很靈活地走動,於是這位老居士就背起他,往他的寺院裡面走。當這位尊者在這位老居士的背上被背著的時候,他就想:「這位老居士不是我的父親,也不是我的親人,正是因為我的戒清淨,所以他才生起這麼大的信心,他要背著我回到寺院,就是基於我的戒清淨。」於是,這位長老比庫就在居士的背上,把他以前禪修的方法就提起來了,就一直地修觀,就在老居士的背上斷盡了煩惱,證得了阿拉漢果。

  

我再講一個在帕奧禪林裡面的真實的故事,有一位緬甸的尊者,有一天一些外國人去供養他,當時由於多數外國人都不懂戒律,所以他們拿了一個信封給這位尊者,這位尊者不知道就接過手,一打開發現信封裡面裝的是五百美金,當時他一接到以後,就往後一甩,就完全的將它捨棄了。也就是說,因為作為一個比庫來說是不能夠接錢的,所以他接錢的話他只能把它完全的捨掉。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一般來說,我們接到一些人的供養後都會很謹慎:這裡面是甚麼?如果是食物的話,我們要問這裡面是甚麼?如果有糖、有蜜糖的話,這個是七日食,我們叫淨人去處理。如果是藥品,我們確定了是藥品,它沒有含糖和蜜糖的成分,才可以接受。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一般對於供養的物品,我們都會先問清楚,要不然會在不知不覺中犯戒,因為有些戒律,不是說我們有心才犯,有時候無心也犯的。

  

我們再講第二種,第二種在經教法裡面的戒,是稱為根律儀戒,這裡的根,是指我們的感官,它是指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眼是指我們的眼睛,耳是我們的耳朵,鼻是我們的嗅覺,舌是我們的味覺,身是我們的觸覺,意是我們的思維。在經典裡面是這樣說:「當眼看見顏色,不取於相,不取隨相。」

在這裡說到的「不取於相」和「不取隨相」就是當一位比庫,他看的時候,他不去辨認這個是男的,這個是女的,這個人是漂亮的,這個人是醜陋的,他不去這樣辨認,因為這樣的話,他很容易生起煩惱,他看只是看,停留在所見的程度,這個稱為不取於相。

「不取於隨相」,這裡的隨相是指能夠使諸煩惱顯現的細部特徵,稱為隨相。也就是他不取著於手啊、腳啊等等,也就是說,不要去觀察她的手很細滑、腳很細滑、她的臉很紅潤啊、她的眼睛水汪汪啊等等,或者她的嘻笑、說話、看等等各種各樣的特徵,他不去注意這些,他看只是如實地看而已,這個稱為不取隨相。

  

假如由於不守護根門而住,則會被貪、憂、諸惡不善法所流入,也就是他的心很容易會生起一些不善法。看到好的、漂亮的東西,很容易生起貪;看到醜陋的、不喜歡的東西,很容易生起嗔。嗔也就稱為憂。實行此律儀保護眼根,持守眼根律儀。當耳聽到聲音,鼻嗅到氣味,舌嘗到味道,身觸到觸,意識知法,不取於相,不取隨相,若由於不守護意根而住,則會被貪、憂、嗔等諸惡不善法所流入。實行此律儀,保護意根,持守意根律儀。

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出家人,應該好好的守護好根律儀,守護好眼、耳、鼻、舌、身、意,不要亂看、不要亂聽、不要亂嗅、不要亂嘗、不要亂碰、不要亂觸,當然,我們提到的根律儀,並不是不看、不聽、不嘗,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那就和外道所修的是一樣的了。因為有一次有個外道的弟子,他去到佛陀的地方,然後他跟佛陀說:你們教根律儀,我們的老師也教根律儀。佛陀就問這個外道弟子說:那你們的老師教導的根律儀是怎麼樣?就是你們是怎麼樣保護你們的感官的呢?他說:我們的老師教導我們不要看、不要聽、不要嗅、不要嘗。這個時候佛陀就轉身跟阿難尊者說:「如果一個人不看,就叫做守護根律儀的話,那麼一切的瞎子都是很好的守護根律儀;如果一個人不聽,叫做守護根律儀的話,那麼所有的聾子都守護根律儀。」所以,佛陀教導的根律儀就是看只是看,但是不要去追取它的好,不要去分辨它好不好,看只是看,聽只是聽。

  

第三種在經教法裡面所講到的戒是活命遍淨戒,ājivapārisuddhisīla,活命的意思就是維生,生計,遍淨就是完全的清淨,在《清淨道論》裡說到:遠離違犯,為了活命之因而制訂六種學處。也就是說,如果有些比庫,他自己為了生計,為了謀生或者為了別人的供養,他沒有上人法,但他說自己有上人法。比如他說:我證得甚麼果位,我有禪那或者我有神通,我看見天人都來拜我或者我看見甚麼樣的鬼或者說你看我現在有很多瑞相或者說由於他的威德,他的功德招感一些甚麼甚麼非人,一些天人等,這些是屬於上人法。如果他說了這些,他已經犯了巴拉基咖pārājika,犯了他勝法。而同樣,由於這樣,通過這種方式得來的供養,稱為邪命。以及用詭詐、虛談、做暗示、做詐騙、以利求利,如是他遠離了善法,接近諸等惡法。比庫要持好活命遍淨律儀,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出家人,他的生活資具,他的生活只是依靠信眾們的供養,而除了依靠信眾們的供養,也就是除了依靠托缽等等之外,他沒有任何其它的謀生方式。所以在八聖道裡面的正命,佛陀這樣說:「諸比庫,於此比庫遠離了邪命之活,他趨向正命而活。這稱為正命,也稱為正確的、正當的謀生方式。」

  

第四類經教法裡面講到的戒是資具依止律儀,資具依止戒,資具是指一位出家人所使用的生活用品。包括所穿的衣,所吃的飲食,所住的房所,生病時候所用的藥,這稱為四事資具,這就要求比庫應當如理的省思,所受用的衣、食、住所、藥品這四種生活資具。假如一位比庫他在受用四種資具的時候,他沒有省思的話,他應該在午後、初夜、中夜、後夜做省思,如果到第二天明相出現前,他還仍然沒有做省思,他就犯了欠債受用。也就是說,他所使用的這些生活用品,就好像欠了債,暫時的借來受用而已。

在《清淨道論》裡面講到,如果我們沒有省思而去吃飯的話,那麼每一口都是借債,都是欠債。在緬甸也是,即使是一個在家人,只要他住在寺院裡面,因為寺院裡面吃的是四方的供養,是信眾的供養,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吃之前也應當省思,省思了就沒有過失,如果沒有省思的話就會有欠債,這個叫做借受用,或者叫做欠債受用。

  

對於這省思文,佛陀在《中部》的第二經《一切漏經》裡面講到,對於這四種生活資具的省思文,分別是這樣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之衣,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為了防禦炎熱,為了防禦虻、蚊、風吹、日曬、爬蟲類的觸惱,只是為了遮蔽羞處。」

  

對於飲食,它的省思文是這樣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的食物,不為嬉戲、不為驕慢、不為裝飾、不為莊嚴,只是為了此身住立存續,為了停止傷害,為了資助梵行,如此我將退除舊受(饑餓之苦),並使新受不生(吃過飽之苦),我將維持生命、無過且安住。」

  

對於住所,是這樣省思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的坐臥處,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為了防禦炎熱,為了防禦虻、蚊、風吹、日曬、爬蟲類的觸惱,只是為了免除季候的危險,而好獨處(禪修)之樂。」

  

對於醫藥的省思是這樣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的病者所需之醫藥資具,只是為了防禦已生起的病苦之受,為了儘量沒有身苦。」

這是作為一個出家人經常應當省思的。為甚麼應當這樣省思呢?因為作為一個出家人來說,他所受用的這些生活用品,你說真是因為他自己的功德嗎?不是的,是由於佛陀所允許。只要現在一個人他剃了光頭,披上了袈裟,他就可以得到供養,就可以接受人們的供養,難道這是他個人的功德嗎?不是,為甚麼呢?因為出家制度是佛陀制訂的。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們受用的一切生活用品,是佛陀允許的。在佛陀允許的情況下,我們才受用。

  

如果一個人戒行清淨,那麼他的受用才算是屬於繼承受用,也就是猶如一個兒子繼承自己父親的遺產一樣;但假如他沒有持戒,那麼這就叫欠債受用,如果一個人,他不是出家人,冒充出家人,類似賊住的。好像現在很多外面有一些冒充出家人到處騙錢的,到處拿著化緣簿去募化的,這些人他所得到叫盜受用,就是類似盜賊一樣,偷來的東西。唯有一個人已經完全斷盡了煩惱,他成為了應供,就是有資格接受任何人如法必須品的供養。這個才稱為主受用,就像一個人好像使用自己的東西一樣。但是如果一個人,只要他還沒有斷除煩惱,還沒有斷盡煩惱,即使他是一個有學聖者,他所使用這些生活必須品還是屬於繼承受用。所以有學聖者跟持戒清淨的出家者,使用生活必須品稱為繼承受用。如果持戒不清淨或者說即使持戒清淨,但是沒有去省思,這些生活必須品就稱為欠債受用。

  

講到一個人,如果他能夠持戒的話,持戒的功德是不可思量的。所以《清淨道論》裡面講到:『佇立於佛教中的良家之子,除了戒,更沒有其它的。戒的功德的界限,有誰能夠說清楚呢?』即使是連像佛陀這樣擁有一切知智的人,他都不能夠具體的算出,你持戒能得到多少功德,因為戒的功德實在太大了。在《中部》的第六經《若希望經》裡面講到了一個持戒者,他持戒清淨的話,會達成各種各樣的願望,一共有十七種願望,從他想要願同梵行者的喜歡、滿意、尊敬、尊重我,到願我能夠獲得衣食住所,病者所需的醫藥資具或者他希望:願我受用的衣、食、住所,病者所需的醫藥資具能夠使那些做布施的人得大果報、大功德,乃至到他想要證得禪那,想要證得聖道、聖果,他想要獲得神通,他都必須得要完全的持戒,應當持戒清淨。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佛陀在《增支部》的《布施再生經》裡面講到:「諸比庫,持戒者的心願,能夠因他的戒清淨而成就。」也就是說,一個人只要他持戒很清淨,他有很多的願望都可以實現。一個人如果能夠持戒清淨,他能夠令正法久住。

 

正如在律藏的義註裡面說到的:「Vinayo nāma Buddhasāsanassa āyu,Vinaye hite Sāsana hita hoti.律為佛教之壽命,律住立時教乃住。」

  也就是說,只要有人持戒清淨,只要律還仍然住在這個世間,那麼佛陀的教法就能夠一直的住立下去。因此作為一個出家人,他應當持戒清淨,如果他持戒清淨,那麼他就能夠完成戒的成就。然而呢,只是滿足於戒的成就還是不夠的,為甚麼呢?

  我們再看經典裡講到的:「他不沉迷、不陶醉於該利養、恭敬、聲譽,不陷入放逸;以不放逸而達到戒成就。」他對該戒成就感到滿意,認為實現目標。他因該戒成就而自讚毀他:「我是持戒者、行善法者,但其他那些比庫犯戒、行惡法者。」他沉迷、陶醉於該戒成就,陷入放逸,因放逸而住於同樣之苦。

 

「諸比庫,猶如有人想要心材、尋找心材、遍求心材,來到具有心材的聳立大樹,卻略過心材、略過膚材、略過樹皮,只砍了表皮,以為是『心材』拿了離開。那時有個具眼之人看見之後這樣說:『這善人確實不知道心材,不知道膚材,不知道樹皮,不知道表皮,不知道枝葉,因此這個善人想要心材、尋找心材、遍求心材,來到具有心材的聳立大樹,卻略過心材、略過膚材、略過樹皮,只砍了表皮,以為是『心材』拿了離開。若他做任何須用到心材之事,他的目的將不能達成。』正是如此,諸比庫,於此,有一些良家之子因信心出離俗家而為非家者:『我陷於生、老、死、愁、悲、苦、憂、惱,為苦所害,為苦所敗。若能瞭知此整個苦蘊的終止就好。』他於是這樣出家後,獲得利養、恭敬、聲譽。他對該利養、恭敬、聲譽不感到滿意,不認為實現目標;他不因該利養、恭敬、聲譽而自贊毀他;他不沉迷、不陶醉於該利養、恭敬、聲譽,不陷入放逸;以不放逸而達到戒成就。他對該戒成就感到滿意,認為實現目標。他因該戒成就而自讚毀他:『我是持戒者、行善法者,但其他那些比庫犯戒、行惡法者。』他沉迷、陶醉於該戒成就,陷入放逸,因放逸而住於同樣之苦。諸比庫,這比庫稱為取得梵行的表皮並以此為達成目的者。』」

  

這裡我們就聯繫到帕奧禪林,因為緬甸的帕奧禪林在緬甸持戒是很有名的,對於很多那些其他各地的比庫,如果他們犯了saghādisesa,他們犯了僧殘,很多都會從遠道去到帕奧禪林去行別住,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有些人就建議帕奧禪師說:不如把帕奧禪林改成持律的道場?帕奧禪師的回答是這樣的:假如一個人只是持戒而沒有禪修,沒有止觀的話,那麼他的戒只是一種束縛,就正如說一個公司制定的規矩、制定的規則,是為了保證生產,如果只是制訂規則,限定員工怎麼怎麼做,但是不事生產,這種規則將是無用的,甚至是一種負擔。而我們講到了持戒,持戒一定要為禪修服務,要為止觀服務,而不能夠只是為了持戒而持戒,如果只是持戒,而沒有佛教修行的核心的話,那戒律將會變成一條繩子,綁住出家人。甚至呢,一個寺院的生活是很死板的,因為沒有核心,沒有法的核心在那裡。所以佛陀的教法是層層深入的,戒的清淨,還必須在戒清淨的基礎上更加去實修,去培育定力,去培育智慧,如果能夠做到這樣,那麼佛陀的教法才有意義,制訂的戒律才能真正發揮它的意義,因為戒本身是一種保護,如果只有這個保護,沒有核心,保護就變成空的東西,好像說一個人背著很重的盔甲,但是裡面的東西是空空的。所以戒就變成一種約束人身心的行為,戒本身是約束一個人身心,這個沒有錯,但是目的是為了在約束身心的基礎上去培育、發展心,去培育心的平靜跟開發智慧,如果沒有更勝的東西,戒的意義就不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如果是一個人因為戒的境界而陶醉,而不往前進的話,不再去禪修的話,那戒律的功效就不能發揮。就猶如佛陀在這部經裡面講到的,如果一個人只是以為持戒清淨,就認為達到修行目標的話,這種人只是得到佛陀教法的表皮,沒有核心。所以一個修行人,對於在家人也是一樣,在家人持守五戒、持守八戒,在持戒清淨的前提下,應當再繼續禪修。對於出家人也是,出家人應當好好的守護好各種各樣的戒,在戒清淨的情況下,應該進一步,更上一層,唯有這麼樣,出家才有意義,出家才有層層增上的東西,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稱戒為增上戒學。

好,今天我們講戒的部分就講到這裡。

 

下面我們大家一起來做迴向:

Ida me punna asavakkhaya vaha hotu.

Ida me sīla nibbanassa paccayo hotu.

Mama punnabhaga sabbasattana bhajemi.

Te sabbe me sama punnabhaga labhantu.

願以此功德,導致諸漏盡。

願我持此戒,成為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分享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ādhu! Sādhu! Sādhu!

薩度! 薩度! 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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